省安监局部署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复产验收和培训工作

03.03.2017  19:34
  为落实全国安全生产视频会议和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确保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复产复工安全,防止“带病”生产,河北省安全监管局印发了《关于做好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复产验收和培训工作的通知》,就做好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复产验收和培训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通知》要求:一是做好复产验收,春季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开工复产前,市级安监局要会同当地县安监局组织有关专家,逐个对生产企业进行全面安全检查,并出据复产验收报告。对检查验收“三库”“四防”不达标的企业,要依法出据书面整改文书,责令企业限期整改,经整改复查合格后,方可开工复产;二是做好职工培训,企业复产前,市级安监局要按有关规定组织对企业的涉药操作人员进行安全知识和技能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持证上岗。企业也要按有关规定,对新入厂的、变换工种的职工进行教育和培训,并建立教育培训档案备查;三是强化监管,县级安监局要定期不定期对企业进行安全检查,严格落实驻厂员制度,强化日常安全监管,“三库”“四防”不达标、培训不到位的一律不得复工生产,发现“三超一改”的,要暂扣其安全生产许可证,并依法按照行政处罚的上限实施经济处罚。 (监管三处  王奔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