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寿男子伙同情妇“骗婚” 半年内作案三起

09.10.2014  11:43

    石家庄灵寿县的曹某伙同情妇张某,以与人处对象、结婚为由,诈骗他人礼金,半年内在鹿泉区作案3起,涉案金额达5万元。10月6日,经鹿泉区检察院批准,曹某、张某二人被依法执行逮捕。

    今年6月份,鹿泉区宜安镇某村的赵先生到宜安刑警中队报案称,自己被一名叫刘然(张某诈骗时使用的假名)的女人,以处对象为名骗走30000元,之后刘然就不见了。

    接到报警后,宜安刑警中队高度重视,立即组织专案民警开展侦查。通过详细询问报案人,专案民警最终弄清了刘然的真实身份:她就是藁城区某村的张某。

    9月22日,民警获知,张某在石家庄市某小区出现,且可能正在行骗。民警果断出击,立即驱车前往抓捕。于当日18时许,专案民警在石家庄市区的一个集贸市场内,将正准备再次行骗的张某成功抓获。

    经审讯,张某交代了其伙同情夫曹某在鹿泉区以找对象为由,先后诈骗3起,诈骗现金5万元的犯罪事实。同时,张某还提供了情夫曹某在灵寿县居住的位置。9月29日8时许,蹲守在灵寿县某村的专案民警将刚回家门的曹某抓获。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记者 齐广君 实习记者田思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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