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寿无独生子女证失独家庭有哪些帮扶政策

25.06.2014  1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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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北新闻网讯(见习记者冀晓航)近日,有网友向《小付帮办》咨询:“我姨夫、姨姨二人是石家庄灵寿县谭庄乡南阳沟村人,将近60岁,最近失去了23岁的独生儿子,现无儿无女,生活比较困难。但是没有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想咨询一下这样的情况政府是什么政策?

    《小付帮办》记者就此问题向灵寿县计生局咨询,据工作人员介绍,独生子女是在1972年8月15日后出生的失独家庭,且没有领养孩子的,若女方年满49周岁或男方年满55周岁,由灵寿县一次性发放不低于1万元救助,石家庄市一次性发放不低于5000元救助,每月发放县里最低100元、市里最低50元的生活补助;若女方年满55周岁或男方年满60周岁,由灵寿县一次性发放不低于1万元救助,石家庄市一次性发放不低于5000元救助,每月发放县里最低300元、市里最低200元的生活补助。

    根据该网友反映的情况,工作人员建议,由失独父母本人带户口本、身份证、孩子死亡证明以及村委会出示的证明到其所在的谭庄乡计生所办理补助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