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寿县环保局重拳促“减排”

16.12.2014  12:35

    一是落实责任,以指标促减排。 实行严格的目标责任制,将我县“十二五”污染物减排目标进行分解,以目标责任状的方式,落实到灵寿县重点企业,明确污染物削减任务,将污染减排工作落到实处。

   二是严把关口,以控量促减排。 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严把准入关,严格控制高能耗、高污染企业开工建设。对不符合产业政策、不符合清洁生产要求、达不到排放标准的建设项目和生产经营活动,一律不予审批。从源头上控制了新污染源的产生,严格控制了污染增量。

   三是强化监管,以管理促减排。 针对我县采暖锅炉运行集中、污染排放量大的特点,加大了对重点企业和污染源的监督检查力度,集中力量对在用锅炉的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进行现场监督检查,重点做好重点污染源、一般污染源及其它污染源的现场检查工作。对未按规定建设和运行污染防治设施的企业,限期整改,挂牌督办。不定期抽查各排污企业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杜绝偷漏排现象。

   四是节能治污,以工程促减排。 积极开展环境综合整治,推行清洁能源,对县城餐饮业进行整治,将餐饮住宿企业取消燃煤大灶,改用清洁燃料;大力推行集中供热,加大重点企业大气污染治理力度,减少了燃煤消耗和废水排放,实现减排效果;调整产业结构,淘汰落后产能,减少污染物排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