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寿县环保局抓好“四个环节”促工作上台阶

12.02.2015  11:26

为切实改善环境质量,推动环保工作发展,灵寿县环保局注重抓好项目审批、环境执法、排污收费、为民服务等“四个环节”,有效促进环境保护工作的开展。

一是抓好环境执法环节,促进环境质量的改善。环境执法过程中,执法人员必须做到亮证执法,有痕迹执法,必须按照执法程序,不得徇私情、讲情面,保障了环境执法工作的正常开展。

二是抓好建设项目环评审批环节,促进经济社会的发展。进一步完善行政审批制度,印刷项目审批“明白卡”、受理登记表和受理意见表3000份分发于企业;项目受理审批实行限时办结承诺,使企业对行政许可的事项、办理期限等有更准确的认识;实行建设项目“谁审批、谁签字、谁负责”的审批终身责任制;坚持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对国家鼓励支持的项目开辟环保“绿色通道”,简化审批程序,缩短审批时间,对于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和发展规划、不符合环境标准等的项目,坚决不予审批。

    三是抓好排污收费环节,促进环境管理。向企业公开排污收费项目、标准等内容,确保其知情权;按《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的规定,加强对收费人员的培训使其熟悉掌握收费程序和标准,确保不错收、不漏收;杜绝人情收费、协商收费等行为的发生,保证收费工作的依法正常开展。

四是抓好为民服务环节,树立环保形象。狠抓机关作风转变,以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为宗旨,向社会公开办事时限承诺,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方便群众;以群众的利益为重,抓好信访工作,努力解决县区内出现的环境污染问题,切实维护了群众合法权益,树立了良好的环保部门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