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寿县环保局实现“三突破”更新环保理念

20.03.2015  10:03

一是在执法手段上实现突破。 在严格执法、依法行政的过程中,不断加强服务意识学习和执法服务建设。改变过去执法就是处罚,执法就是关停,执法就是诉讼的旧观念,从服务入手,坚持在服务中执法,在执法中服务。

二是在控制源头污染上实现突破。 改变过去查企业、罚企业,管理就是收费,处罚就是执法,依法代管的做法,把环保工作向源头控制转变。全面落实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以开展各类环保专项行动为契机,对新、改、扩建项目开展检查,凡没有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办理环保审批手续,不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的,坚决依法进行查处,严把建设项目审批关和“三同时”验收关,坚决从源头上控制污染。

三是在解决信访中的重点难点问题上实现突破。 牢固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观念,做到环境信访“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对因企业违法排污造成的群众信访及直接涉及群众利益的重点难点问题,主要领导亲自接访、亲自调度、亲自督办,快事快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