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寿县唱响环保“五字经”

29.02.2016  11:54

        一是“控”,对县内重点工业企业实施排污总量控制,每年初根据市政府下达的控制指标,逐企业分解下达总量控制计划,加强对企业生产过程的监督检查,保证了污染物排放总量稳定控制并逐步消减。
        二是“治”,对重点污染源实施限期治理,禁烧有烟煤和关停“小造纸”生产线等工程,通过污染治理、集中整治和治理再提高措施,环境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止。
        三是“监”,进一步明确和落实了环保、水利、公安、卫生等职能部门的环境监管职责,坚持“环境质量行政首长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领导包片抓、部门全面抓、业务人员上门具体抓的“三抓”制度,加大对重点企业的监督和管理,确保部门监管职责落实到位、企业环保义务履行到位。
        四是“转”,创新治污工作思路,加快走新型工业化道路步伐,摆脱“高投入、高消耗、高排放、低产出、低效益、低效率”的落后发展模式,实现相关产业的互惠双赢。
        五是“拒”,严格建设项目环保准入门槛,坚持落实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环保设施“三同时”制度的第一审批权和一票否决权,拒绝污染严重、环境和社会效益差、资源能源消耗大的项目落户高邑,防止产生新的污染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