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灵寿县两名“骗婚”嫌犯半年内作案三起

09.10.2014  13:38

  省会灵寿县的曹某伙同情妇张某,以与人处对象、结婚为由,诈骗他人礼金,半年内在鹿泉区作案3起,涉案金额达5万元。10月6日,经鹿泉区检察院批准,曹某、张某二人被依法执行逮捕。

  今年6月份,鹿泉区宜安镇某村的赵先生到宜安刑警中队报案称,自己被一名叫刘然(张某诈骗时使用的假名)的女人,以处对象为名骗走30000元,之后刘然就不见了。

  接到报警后,宜安刑警中队高度重视,立即组织专案民警开展侦查。通过详细询问报案人,专案民警最终弄清了刘然的真实身份:她就是藁城区某村的张某。

  9月22日,民警获知,张某在石家庄市某小区出现,且可能正在行骗。民警果断出击,立即驱车前往抓捕。于当日18时许,专案民警在石家庄市区的一个集贸市场内,将正准备再次行骗的张某成功抓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