灭火器“缺席”私家车 安全隐患引人担忧

20.03.2015  11:44

有关部门:法律虽未明确规定,但建议常备灭火器

本报记者 赵元君

近年来,省会已发生多起车辆自燃事故,因为没有配备灭火器,不少车主在面对突发情况时一筹莫展,最终导致损失严重。昨日,记者调查发现,不少私家车都未配备灭火器,有的车主甚至连灭火器的使用方法都不知道。

事件:

私家车自燃,车主手足无措

2014年10月,省会中山路和平安大街交口处,一辆私家车在行驶过程中突然起火,因为没有灭火器,车主在一旁急得手足无措。幸亏一辆路过的公交车司机发现后,用自己车上的灭火器进行扑救,才及时将大火扑灭。

2014年11月,市民刘女士在驾车过程中突然发现前机盖蹿出火苗,面对突发情况,刘女士的车上虽然配有灭火器,但却不会使用,只能在一旁干着急。虽然最后消防官兵赶来将大火成功扑灭,但车辆却受损严重。

调查:

不少车辆都未配备灭火器

类似的事故近年来屡屡发生,可实际上,如果车上配备灭火器的话,至少能将损失降到最低,而且在车辆年检时,本来就有检查灭火器这一环节。可昨日,记者在街头调查时发现,不少车辆都未配备灭火器,有的车主甚至连灭火器的使用方法都不知道。

市民杨先生说,刚刚买车那会儿车上曾有一个灭火器,可后来嫌占地方就拿了出去,只有在检车时才会放进去。“自燃概率那么低,应该不会那么倒霉吧!”市民马先生也表示,他车里没有灭火器,检车时都是临时借用别人的应付。市民吕女士的后备箱中有一个小型的灭火器,应记者要求,她从后备箱里把灭火器取了出来,可摆弄了半天,她也没弄清该如何使用。

记者一共调查了20名车主,其中只有3名车主的车上配有灭火器,而且大部分车主都表示自己即使有灭火器也不懂得使用。

说法:

法律虽未明确规定,但建议常备灭火器

从事汽车销售工作多年的王帅表示,目前车辆销售时不配有灭火器,需要车主自行购买,车载灭火器的价格并不昂贵,大多在几十元到百元之间,即使如此,但不少车主还是没有配备。王帅说,车辆随着使用年限的增长,会导致线路的老化,自燃的概率也随之加大,为了应对突发情况,还是有必要配备灭火器的。

省会裕华交警大队违法处理办公室主任姜辉也告诉记者,目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并未对机动车配备灭火器作出明确说明,只有第二十一条规定:驾驶人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前,应当对机动车的安全技术性能进行认真检查;不得驾驶安全设施不全或者机件不符合技术标准等具有安全隐患的机动车。其中的安全设施就包括灭火器。

姜辉还说,虽然法律未作出明确规定,但交通部门在检车时却要求机动车必须配备灭火器,交警也会在执法时做出提示,而且近年来随着私家车数量增长迅速,自燃事故的发生也逐年增多。所以为了防患于未然,车主们应当常备灭火器并熟悉正确的使用方法。

编辑: 张小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