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审双保、不储不转” 探索资金互助模式 滦平县供销社构建合作担保平台

18.12.2015  16:50

            按照全国总社和省、市供销社综合改革要求,滦平县供销社在认真分析县社原有基层社服务组织不在,体制机制不活,发展动力不足,联系农民不紧,整体实力不强等制约供销社发展这些突出问题的基础上,确立了“以打造供销农民合作社联合社组织体系为出发点,以构建农村合作金融体系为切入点,以建立为农服务体系为落脚点”的供销社综合改革基本思路。在市社的具体指导下,在县委、县政府、县农业银行、人保财险和农民社员的大力支持下,充分整合已有农民合作社资源,联合13个农民合作社,在全市率先注册成立了滦平县供销农民合作社联合社,建立了“供销社+农民合作社联合社+专业合作社”的组织架构。在此基础上,构建了合作金融担保平台,研究探索了“双审双保、不储不转”资金合作模式,将农村内部信用“变现”,让“弱群体”与“强资本”实现对接,从根本上解决农民社员融资难、担保难的问题。其做法主要是:

  一、创新了农村合作金融的增倍方式。探索建立“农户贷款风险保证金+多户联保”运行机制,是供销社、农民合作社联合社、农民专业合作社与金融机构立足合作担保平台,开展合作金融业务的一个有益尝试。滦平县供销社与县农业银行签订《农户贷款风险保证金合作协议》,将供销农民合作社联合社现有资金作为农户贷款风险保证金,按照1:10比例放大农户贷款规模。这种模式不仅有利于解决了联合社在发展初期自身能力小、实力弱、资金少的问题,还能够使有限资金惠及更多农民社员,有效地解决农民融资贵、融资难的问题。增倍效益十分明显,农民得实惠,银行得利益,平台得口碑,用农民社员一句话说:“多年不见的供销社、农业银行回来了,我们可以通过供销社担保,得到了农行贷款了”。

  二、创新了农村合作金融的融资方式。按照“合作制、社员制、封闭性”的要求,在充分尊重农民社员意愿,鼓励引导农民社员投资入股的基础上,运用混合所有制形式,在不储(不吸收存款)不转(不转移用途),封闭性运行的前提下,采取“社会化融资,财政资金支持,供销社自筹,股份制合作,市场化运作”的方式,充分整合政府、社会、供销社、农民合作社的有效资源,多渠道筹集农户贷款风险保证金,确保保证金存量能够满足农户贷款的需求,有效地比避免了非法融资风险。目前,该平台已筹集农户贷款风险保证金678.5万元。其中,县政府出资500万元,社会化融资100万元,成员社及社员入股78.5万元,可为农民社员提供贷款6700余万元。

三、创新了农村合作金融的运行方式。打破了以往农民社员贷款需要公务员担保、财产抵押、存单质押的传统担保方式,在联合社、成员社及社员与金融部门之间构建起了信用保证新机制。具体担保流程是:一是社员提出委托担保申请。在本联合社下,同一农民合作社内,3名社员自愿组成一个相互信任的联保小组,推举出一名小组长,采取书面或电话委托的方式,向本联合社提出贷款担保申请。申请内容主要包括申请人的基本情况、担保贷款金额、用途、期限、承担连带保证责任等;二是受理委托担保申请。担保平台根据社员提出的委托担保申请,在5个工作日内,采取发信息或电话告知的形式,通知联保小组长在固定时间内责成专人进行实地调查。三是保前调查。由担保平台业务部负责组织对担保贷款社员进行实地调查。在摸清申请人是否讲诚信守信用、是否有良好的还款能力、是否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是否将贷款用于发展生产改善生活等情况的基础上,形成调查报告,提交评估委员会评审。四是保前评审。由风险评审委员会负责组织,认真听取业务部负责人对拟担保贷款的调查情况汇报,分析可能存在的风险,投票决定是否给予担保,在形成评审报告的同时,向农业银行出具担保通知函。五是银行审查。银行在接到联合社《担保通知函》5个工作日内,在担保平台业务人员的陪同下,对联保小组进行贷前审查,对符合贷款条件的社员明确贷款规模(每组贷款规模一般为10万元,最高不超过15万元,单户不超过5万元),告知农户贷款日期。通过双审(联合社、农行双方审核)双保(社员联保、保证金担保)制度的落实,有效地识别了目标社员,保证了农户担保贷款安全。六是签订两份合同。在签订《农户贷款借款合同》和《农户贷款借款反担保保证合同》的同时,由双方组织农户贷款。该贷款无质无押,信用担保,上门服务,手续简单,方便快捷,便民利民。目前,联合社合作已为社员担保贷款66笔,涉及农户198户,担保贷款余额755万元。七是保后管理。保后管理是确保农民社员贷款后,贷款不改变用途、不多贷一用、贷后不失联、不失控、不出风险的关键,是确保农民社员贷款后按时还款重要保证。对评定社员信用等级,确保贷款循环使用,提高贷款使用效率,规避担保贷款风险,保证贷款社员按时还款起到积极作用。   

滦平县供销农民合作社担保平台的建设,为承德市供销社在农村合作金融平台建设中探索出一条成功模式,全系统按照“改造自我,服务农民”的总要求,以合作担保公司、农村产权交易中心为主要内容,积极稳妥开展农村合作金融,解决农民贷款难、贷款贵问题,增强自我造血机能,提升综合服务实力。切实把供销农民合作社联合社打造成为集经营性、服务性、公益性为一体的实体性农民合作经济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