滦南县推行“三项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30.08.2017  12:52

      滦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推行“三项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一是建章立制,提供制度保证。制定实施了《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实施办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查办法》等制度,以及《行政执法事项清单》、《随机抽查市场监管执法事项清单》等文书样本,明确执法依据、执法标准、执法程序、执法责任等内容。

      二是积极部署,严格实施。将执法主体名录、执法人员清单、行政执法事项清单等各类相关信息在滦南政府网的“行政执法公示”平台进行公示;配备执法记录仪,记录办案执法全程,确保所有执法工作有据可查;作出重大执法决定前,进行法制审核,确保每项重大执法决定合法适当。

      三是查摆问题,整改到位。开展自查自纠,填报了《一问责八清理》,并及时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平台予以公开,确保整改到位。四是创新举措,改进执法作风。实行“先提示、后检查,先警示、后查处,先约谈、后处罚”的“三先三后”执法工作方法,实行登记事务助导、规范经营劝导、查处违法疏导、维权兴企引导“四制”,适时灵活采取建议、劝告、鼓励、奖励、示范引导等多种非强制性手段和方式,节约办事时间,优化监管效果。(冀 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