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药采平台重塑监管定位

28.07.2017  15:21

  近日,湖北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改革完善公立医院药品采购和供应保障机制的实施意见》,将省级采购平台的定位由“既是裁判员也是运动员”转变为“裁判员”,确定该省将建立统一的公立医院药品网上采购管理平台,省级采购平台实行采购准入制度。

  《实施意见》规定,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及其合规产品,承诺遵守交易规则、具备相关资质、接受准入规则,均可挂网供公立医院自由选择。同时,探索引入第三方药品交易机构,作为省级采购平台的补充,为全省公立医院提供药品采购服务。

  《实施意见》提出,省级采购平台将转变职能,主要承担阳光交易、信息服务、综合监管等职责,由第三方药品交易机构作为省级采购平台的补充,承接公立医院带量采购、集团采购和在线交易、集中结算等具体采购工作,突出政府的监管作用,重点对价格形成过程进行监管。

  《实施意见》明确,省级采购平台实行挂网价格分类管理和动态调整制度。对临床用量大的品种,实行限价挂网,采购主体与挂网企业议价采购的实际成交价不得高于限价,同时大力推进采购联合体集中采购、第三方集团采购、打包批量采购、跨区域联合采购等带量采购。对临床用量小、常用低价药、妇儿专科非专利药、基础输液等临床必需、采购金额少、供应不足或短缺的药品,实行参考价管理,允许医疗机构与挂网企业根据市场情况议价采购。

  《实施意见》强调,省级采购平台挂网药品的生产企业,按规定程序、要求将挂网药品的成本信息公开。建立药品出厂价格信息可追溯机制,对虚报原材料价格和药品出厂价格的药品生产企业,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及时公布公立医院药品交易成交量、成交价格等信息,为公立医院带量采购提供支撑,形成合理的交易价格参照机制。

山西招标类药品降近两成
  8月1日,山西省药械采购平台公布《山西省公立医疗卫生机构药品分类采购集中招标结果及挂网议价药品目录》,从8月15日起,该省所有公立医院全面实施新一轮药品分类采购。从首批确定的中标品规来看,整体降价幅度为17.卫生厅
浙江实施药品采购“两票制”
  根据浙江省卫生计生委、食品药品监管局等六部门联卫生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