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县乡村组四级隔断疫情传播

07.02.2020  12:42
  近日,湖北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出通知,要求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党员干部下沉入驻村(社区),与村(社区)现有力量联合组成疫情防控工作队,做到村(社区)防控工作队全覆盖。
  通知要求,对辖区人员健康状况全面摸排,对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发热病例、密切接触者等重点人群,做到一人一卡、一户一档、包户到人。对村庄、小区、单位实行封闭管理。县、乡、村、组(自然湾)做到四级隔断,人员进出一律测温,并出具有效证件。外来人员和车辆一律严控,特殊情况由管理人员做好登记备案。坚决杜绝各类聚集性活动。非涉及居民生活必需的公共场所一律关闭,“红事”一律禁止,“白事”一律从简并报备。
  通知要求,落实村级初诊、乡镇(街道)集中隔离、县级集中收治。对“四类人员”应收未收、应治未治情况逐一督导交办。加强集中隔离场所管理服务,组建巡回医疗队,解决特殊困难群体的需求。各市(州)、县(市、区)要优化配置医疗防控物资,加大对乡镇(街道)、村(社区)的支持力度。
  此外,指挥部还发出命令,要求确保疑似和确诊病例“应收尽收、应治尽治”。命令要求,全省定点医院和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对发现的疑似和确诊病例,尽最大努力收治。不能收治的,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登记,并及时通知所在县(市、区)疫情防控指挥部或辖区转运队,由县(市、区)疫情防控指挥部或辖区转运队安排车辆转运至集中隔离点,确保疑似和确诊病例“应收尽收、应治尽治”。违反此条令者,按照《传染病防治法》相关规定,严格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