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港口集团集团党委通报表彰文明创建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

26.12.2014  18:10

河北港口集团集团党委通报表彰

文明创建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

 

近日,河北港口集团党委、河北港口集团印发表彰通报,对2012—2013年度13个文明单位、36个文明窗口、21名文明职工标兵进行表彰。这也是河北港口集团党委首次组织文明职工标兵评选活动。

2012—2013年,河北港口集团党委加大文明创建工作力度,专门成立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和办公室,建立完善了一整套管理机制和工作机制,把精神文明创建工作贯穿于生产、经营、管理、职工队伍建设等各个方面,统筹安排、周密部署、精心实施,各项工作取得了突出成绩,为集团持续健康发展营造了文明和谐向上的氛围。为检验两年来各单位精神文明创建工作成效,促进集团精神文明创建工作水平进一步提高,根据集团《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管理办法》规定,河北港口集团党委组织开展了文明单位、文明窗口、文明职工标兵评选工作。

各级党组织、各单位、各部门高度重视精神文明创建评选工作,将其作为打造“四商合一”港口集团的重要载体,坚持标准、严格程序,按照集团关于文明单位、文明窗口、文明职工标兵的标准进行选拔。河北港口集团文明办会同集团机关职能部室和相关单位,坚持客观公正、严谨有序,实事求是、好中选优的原则,评选出最能引领集团文明风尚的基层单位突出代表,选树过得硬、立得住、叫得响的文明职工标兵。同时,还将加大各类先进典型经验的宣传力度,使集团精神文明创建评选工作成为总结经验、改进工作的过程,推动河北港口集团精神文明创建再上新台阶。(党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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