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馨提示

27.12.2015  19:24

  我市于12月27日15时解除重污染天气橙色(Ⅱ级)预警应急响应,维持重污染天气黄色(Ⅲ级)预警应急响应。同时,对非营运客车实行特别限行措施,主城区、县(市)城区每日6时-24时非营运客车限行2个尾号,周一至周五车牌尾号分别为1和6、2和7、3和8、4和9、5和0,尾号为字母的,以最后一个数字为准,公休日、节假日不限号,自12月27日15时执行。城市公交自12月28日恢复收费。建议广大市民尽可能减少户外活动,采取必要防护措施。

编辑: 石家庄新闻网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