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渤海区域政府 法制工作研讨会召开

12.08.2016  16:32

河北法制报讯 (杨少华)8月5日,2016年度环渤海区域政府法制工作研讨会在山西省大同市举行。来自环渤海区域的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东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政府法制办主任、副主任及相关处长等参加研讨会。会议由山西省法制办主任王卫星主持。

    会议围绕“行政执法监督工作、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建设、城市管理领域综合执法体制改革”等内容进行了研讨交流。与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法制办相关负责人分别作交流发言,介绍了本地的做法。会议研讨过程中,与会人员就新形势下解决政府法制工作面临的问题和困难,提出了新的实现方法和工作思路,为推进政府法制工作实现新发展、新突破作出了有益探索和尝试。河北省法制办协调监督处处长马树森围绕“做好新形势下推进基层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作主旨发言,介绍了河北省为落实基层执法规范化建设严把四个“关口”的主要做法,即:认真执行主体资格认证程序,把好主体“准入关”;加强行政执法程序化建设,把好法律“实施关”;强化责任承担,把好责任“落实关”;加强监督监控机制建设,把好规范执法“保障关”。

    会议认为,在国家积极推进简政放权的大背景下,做好行政执法监督工作非常必要,必须转变行政管理方式,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行政执法行为的规范和监督,做好对事中和事后的监管,发挥好政府法制的服务保障作用。此外,会议议定,2017年度环渤海区域政府法制工作研讨会由北京市政府法制办主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