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河国税帮企业安上“避雷针”

29.08.2014  18:58

  清河县宏兴羊绒有限公司接受清河县国税的查前辅导后,及时进行账务调整,并按规定补缴税款,因此免受税务处罚。该公司总经理感叹:“税务机关查前辅导就像避雷针,让我们避免了更大的损失,财务管理水平和办税质量都有了提高。

  今年以来,清河县国税局开展了查前辅导制度,给纳税人一定的时间进行自查自纠。纳税人自己查出问题后,自行进行账务调整,按规定补缴税款和滞纳金,税务机关对纳税人自查出的问题不予处罚。纳税人自查后再由稽查人员进行检查,对由稽查人员查出的问题则依法进行处罚。这一制度改变了以往稽查工作中只注重检查的做法,将税务稽查与纳税人自查自纠有机结合起来,既给纳税人一个改正错误的机会,也提高了企业的办税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