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泽法院:着力推进刑事附带民事和解工作

14.10.2014  19:33

      深泽法院在审理刑事附带民事案件工作中,始终注重三个“是否有利于”。2014年1月至今,该院已审结刑事附带民事和解案件26件,和解后撤诉3件,从轻处理并适用缓刑21件,取得较好审判效果和法律效果。

      是否有利于被害人的权益保护。 从被害人的权益入手,积极为被害人做好法律释明工作,并充分尊重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的处理意愿,保障被害人在诉讼中的合法权益。通过调解手段促使被告人积极赔偿,确保对被害人的经济赔偿落实到位。2014年1月至今,已为交通肇事案件的被害方挽回经济损失总计300多万元。

   是否有利于对被告人的教 育改造 。量刑过程中,充分考量案件具体情况、被告人的认罪、悔罪、赔偿情况及社区帮教情况等因素,通过法庭教育和社区矫正工作,力促对社会危害小的被告人复归社会。如对9起交通肇事案件,通过适用刑事附带民事和解程序,取得了被害人对被告人的谅解,对被告人判处了缓刑,被害人和被告人均对判决表示满意。

   是否有利于社会关系的修复 。案件审理过程中,注重拓宽被害人与被告人之间的沟通与倾诉的途径,使被害人能够将自己受到的伤害及对被告人的不满情绪得到表述与宣泄,被告人也得以将案发时的心理动态及事后的悔罪态度向被害人表达,并将双方的态度和行为表现纳入案件处理的考量因素。

编辑:逯永霞

文章出处:河北法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