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成立

29.01.2015  17:32

      广东省深圳市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1月28日上午正式成立。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广东省委书记胡春华,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周强共同为前海合作区法院揭牌。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周强,广东省委常委、深圳市委书记王荣发表讲话。

        在听取了前海法院有关情况汇报后,胡春华在讲话中对前海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寄予殷切期望。

        周强在讲话中指出,设立前海合作区,是党中央、国务院在“一国两制”框架下做出的一项重大战略决策。前海法院干警要切实增强大局意识、政治意识、责任意识,认真履行好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充分发扬改革创新精神,为促进改革开放和法治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周强强调,前海法院要以建立社会主义法治示范区为重要使命,找准前海发展定位,契合前海发展特点,为前海发展提供更加完善、更加便利的司法保障和服务;要认真研究前海合作区案件的特点、规律,认真研究推进服务业发展创新、促进产业升级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维护公平竞争,保障市场秩序;要充分挖掘案件资源,加强分析研判,及时从案件审理中发现苗头性、趋势性问题,提出对策、建议,为党委、政府科学决策提供参考。

        周强要求,前海法院要充分发挥独特优势,在机构设置新、运行机制新、人员管理新的有利条件下,积极推进综合性改革试点,为全国法院的司法体制改革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要按照“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的原则,完善司法权力运行机制,加强与港澳法院的交流合作,为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创造新经验,努力把前海法院建设成为综合性改革示范法院。

        周强要求,要坚持高标准、高起点、严要求,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法院队伍。要坚定理想信念,不断加强学习,全面提高素质,以公正高效的审判、精湛的业务能力、清正廉洁的作风,充分展示人民法官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良好形象。要坚持从严管理队伍,大力加强纪律作风建设,坚持严格管理与热情关怀相结合,努力为干警全身心投入工作创造良好环境。

        王荣说,作为国家唯一批复的“社会主义法治示范区”,前海深港合作区承担着为全国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率先探路、创造经验,以法治服务国家新时期对外开放战略的重要使命。深圳将以前海法院成立为契机,加快推进一流法治城市建设,努力在全面依法治国中干在实处、走在前列,为加快建成“法治中国”作贡献。

        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沈德咏,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徐家新,广东省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马兴瑞,广东省委常委、秘书长林木声,深圳市委副书记、市长许勤,深圳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白天、政协主席王穗明,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董治良出席,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郑鄂主持揭牌仪式。最高人民法院有关部门负责人,广东省委、广东高院、深圳市有关部门负责人,前海法院筹建小组成员单位负责人等参加揭牌仪式。

编辑:张亚宁

文章出处:《人民法院报》(2015年1月29日1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