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民政局深入开展“两整饬、四清查”专项行动
此次专项行动由局党委统一领导,局纪委负责组织协调,成立了由局长高淑英为组长的“两整饬、四清查”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针对6项重点内容,由6个相关处室牵头组成指导检查组,采取五项措施确保全局专项行动顺利开展。
一是自查自纠。局机关、各直属单位围绕六项重点内容,按照党中央“八项规定”、中纪委2012年12月发布“双节”九条禁令及办公用房、公务用车等相关规定,对照局各指导检查组制定的《自查检查表》,于9月中下旬集中组织本单位自我清查和问题整改。自查自纠工作报告要经基层党委(党支部)集体研究通过,并经主管局领导签字确认后,于9月30日前报局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二是专项督查。10月上旬,各指导检查组深入到各直属单位开展一次拉网式专项检查,围绕六个方面的专项行动,抓住重点部门、重点领域、重点事、重点人,有针对性的进行督查。以后配合活动进展,每月不定期组织1-2次专项督查。每次专项督查都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督查报告和问题线索。
三是明察暗访。按照“八项规定”、反“四风”、“九条禁令”、 河北省党员干部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十不准”等相关要求,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紧盯关键环节,通过模拟办事、突击检查等方法对重点单位、窗口服务单位和执法监管部门,进行明察暗访。
四是账务抽查。由规财处牵头,各相关业务处室协助,清查各直属机关单位帐目,看是否存在违规公款消费行为,是否存在虚开冒领行为,是否存在超标准接待,是否存在隐形“四风”问题。对各单位职工食堂的帐目、物流等一并进行检查,看是否存在隐藏的“舌尖上的腐败”、变相的福利等问题。
五是线索核查。进一步拓宽问题线索收集渠道,充分发挥信访、网络、举报电话、来信、来访等平台作用,创新方式方法,努力筛查、核查、查处一批有影响力、有代表性的典型问题。各检查组在专项行动中发现的问题线索,报局党委批准后,由局纪委进一步进行核查。对查实的问题要从严从快进行处理。采取集中召开警示大会、公开通报等形式进行公开处理。
通过“两整饬、四清查”专项行动的开展,进一步深化和巩固全市民政系统纠正“四风”成果,切实增强民政系统广大党员干部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群众意识,进一步严肃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和生活纪律,努力营造干事创业、崇廉尚实、风清气正的政治新常态,为全市民政事业创新发展、跨越进步提供坚强的政治和纪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