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口涿鹿8000多万元帮助困难群体

08.10.2014  10:12

    河北新闻网讯(河北日报、河北新闻网记者王雪威 通讯员张志强、王燕东)“国家发的低保金都打到银行卡上了,咱也有‘工资’啦,日常花销就指着它呢。”“十一”前,涿鹿县下井沟村76岁的郝玉梅又领到了低保金,她很高兴。

    今年以来,涿鹿县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以优化民政公共服务为主线,采取多项措施切实保障困难群体、特殊群体和优抚群体的基本权益。截至目前,全县共发放城乡低保、医疗救助、五保供养资金、各类优待抚恤金等达8000多万元。

    规范城乡低保,确保“困有所助”。为进一步规范低保工作程序,涿鹿县严把政策关、审批关、公示关,采取调查与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加强审核管理,切实做到“人员有进有出、补助水平有升有降”,不断提高低保保障水平。今年,城市低保标准每人每月达390元,农村低保标准每人每年达2250元。目前,全县有城乡低保对象24509户,共计49625人,1至8月共发放低保金6388万元。

    完善医疗救助,确保“病有所医”。今年以来,涿鹿县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断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工作,进一步简化医疗救助程序,通过稳步推进医疗救助“一站式”即时结算工作,提高医疗救助实效,使患者得到更加便捷、高效、公正、实惠的服务。今年全县累计救助城乡贫困患病群众1362名,发放医疗救助资金719万元。

    提升服务水平,确保“老有所养”。针对全县的五保工作,涿鹿县全面落实老年人优待政策,不断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建立五保经费保障制度,认真开展助老健康预险工作。通过改变供养模式、供养体制、供养设施等,确保做到五保老人“老有所养”。截至目前,全县共计2160名老年人加入健康预险,今年累计发放五保供养资金216万元。

    实施关爱工程,确保优抚对象权益。该县以解决优抚对象的实际困难为重点,积极完善依法优抚、阳光优抚的监督制约机制,畅通沟通渠道,保障优抚对象合法权益。据了解,今年全县共发放各类优待抚恤金651万元,发放义务兵家庭优待金398.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