涞水县是全省环京生态重点县,全县森林面积5.6万公顷,森林覆盖率达到42%。近年来,该县不断加大森林资源保护工作力度,县域森林资源保护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一是积极开展森林法宣传教育,不断增强依法护林意识。在每年“3·12植树节”、“6·5环境保护日”和“12·4法制宣传日”,通过出动宣传车、悬挂横幅、张贴标语、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广泛宣传森林法和林业法律法规。注重在清明节前夕和森林防火期,重点加强宣传野外火源管理规定;注重把森林违法案件查处和正面宣传教育有效结合,推广森林法等林业法律法规知识普及。设置了240块永久性森林防火警示牌,在山区刷写悬挂了200块大小宣传标语。通过森林法集中学习、利用宣传车、印发林业政策法规资料等多种途径和方式积极开展森林法等林业法律法规宣传教育,不断增强了全县广大干部群众依法造林、护林、兴林的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营造了保护森林资源,促进林业生态建设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是抓好重点林业项目建设,发挥好京南生态屏障作用。该县承担建设了三北防护林、退耕还林、中央及省级重点生态公益林等一大批国家及省级重点工程项目。2012年以来,平均每年完成人工造林3万亩、封山育林3万亩以上,每年中央林业工程项目投资超过3000万元。该县在圆满完成工程建设任务的同时,不断推动林业科技创新,加快新技术应用,通过应用营养钵育苗、雨季整地造林技术、建立防火指挥现代化中心、GPS技术等,在提高造林成活率、科学监控扑救森林火灾、森林资源调查与管理等领域取得新突破。
三是积极安排林业建设资金,大力推动造林、育林。县财政统筹安排财政资金,切实保障林业建设资金需要,并逐年增加资金投入。2012年全县共安排林业建设资金100万元,防火专项资金150万元。2013年全县共安排林业建设资金130万元,森林防火专项资金160万元,2014年全县共安排高速两侧绿化、景区绿化等林业资金达到 260万元,防火资金180万元。据林业部门统计,2012年以来,全县参加义务植树的有10.52万人,完成了近千亩山地的植树造林。
四是建立健全政策机制,切实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积极组织引导各乡镇办开展林权制度改革,以均山、均股、均利等方式将山林权益落实,明晰了产权,稳步推进配套改革,建立了林权初始、变更、注销登记制度,完善了档案管理,全县林权制度改革工作基本上全面完成。共明晰产权172万亩,确权发证3000多户。实行封山育林,出台了封山禁牧实施方案、森林防火工作方案和加强林地、林木资源管理等一系列政府文件,严格执行森林采伐限额制,加强对林木采伐许可证、木材运输证、木材经营加工许可证等票证的管理,加大对盗砍滥伐林木、非法运输加工木材的查处力度。积极加强林地规范管理,对占用林地开矿、建房和进行其他工程建设的,要求先到林业部门申请许可,重大项目建设一般都办理了占用林地的许可证。积极开展森林防火工作,各乡镇都成立了森林防火指挥机构,成立了专业和非专业扑火队伍,配备了必要的救火设施设备;积极推动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设立林业有害生物监测点,加强林业植物的产地和调运检疫工作,对有害生物进行及时防控,加大对捕采受保护的野生动植物的打击力度,有效保护野生动植物自然生长。
五是加强林业执法队伍建设,扎实推进依法治林。截止目前,全县具备林业执法资格人员达103名,森林防火专业队员达到100人,森林公安干警10人,协警35人,在全市森林公安系统中人员配备居首位。针对目前林业违法犯罪多元化、复杂化的特点,今年2月份,该县整合执法资源,捆绑使用执法力量,成立了林业综合执法大队,做到山区、丘陵、平原林业执法的全覆盖,进一步强化了林业执法力度。今年以来,该县共办理林业行政案件139件、刑事案件 2 件,查处乱采滥伐、乱捕滥猎、违法用火、违法征用占用林地等230人次。(涞水县政府办 郭建春)
(第0757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