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涞水县加大封禁力度,加大禁牧执法监督检查力度,进一步保护生态资源,遏制禁牧反弹,巩固扩大禁牧成果,实施封山禁牧“一二三四”,有效保护全县林业生态资源。今年,涞水县被确定为河北省10个封山育林大县之一。
一、围绕一个目标任务,生态资源得保护。明确封山禁牧工作的重点区域是工程造林区、旅游景区、公益林区、封山育林区、生态脆弱区。在该地区实现全面封禁,让生态资源得到有效保护,生态环境得到全面恢复。
二、明确两项责任,封山禁牧常态化。一是把封山禁牧工作列入乡镇年度考核的主要指标不放松。对各乡镇禁牧工作年底进行全面考核。对禁牧工作突出的乡镇给予1—3万元的奖励,对禁牧成效不明显的乡镇予以通报批评并追究责任。二是明确各乡镇相关责任。各乡镇把封山禁牧工作从短期集中开展向长期全年转变,将封山禁牧做为一项长期性重点工作长抓不懈;进一步完善乡镇主要领导全面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责任明确,措施得力的工作机制;坚决摒弃推推动动,不推不动,甚至是推也不动的工作作风,持续推进封禁工作的开展。
三、建立三项机制,既要治标又要治本。着眼巩固扩大禁牧成果,积极探索建立长效机制,持续推动禁牧工作的开展。一是不定期督导检查。及时掌握各乡镇工作进展情况,督促乡镇落实各项禁牧措施,限时解决禁牧工作中的问题。二是健全制度。乡镇把禁牧工作纳入对村干部和护林员的考核内容,制定管理办法和奖惩措施,建立责任明确、奖惩严格的村级禁牧责任机制。三是大力推进舍饲圈养。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办法,督促养殖户引进繁育良种,改善种畜结构;加强圈舍、栅栏等硬件设施建设,为舍饲养畜奠定扎实的物质基础。
四、强化四项措施,确保封山禁牧成效。一是强化宣传教育。通过会议、广播、宣传车等形式对禁牧政策进行广泛宣传,形成群众广泛参与、相互监督的社会氛围。二是强化禁牧执法。乡镇通过组织林业、畜牧、公安等部门开展联合禁牧执法,对违规放牧行为形成强大震慑。另外,执法队加大巡查力度,及时打击违规放牧行为,尤其是对屡犯不改的“难缠户”“钉子户”组织公安、森林派出所等部门给予重点打击和跟踪处理,直至其彻底禁牧。三是强化重点区域管护。重点区域包括工程造林区、旅游景区、公益林区、生态脆弱区、封山育林区。在以上重点区域要刷写禁牧标语、设立警示碑、明确管护责任人实行全天候管护,实现全面封禁。四是强化责任追究。进一步强化村干部和护林员的禁牧责任,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对禁牧工作不力的村支书和村主任要进行诫勉约谈,对责任意识淡薄管护不力的护林员要给予撤换处理。(涞水县林业局 靳学)
(第0701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