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除地方病的评价办法更新

24.08.2019  14:11

  8月21日,国家卫生健康委网站发布《重点地方病控制和消除评价办法(2019版)》。据悉,《评价办法》是为了落实《地方病防治专项三年攻坚行动方案(2018~2020年)》中提出的“各省份在2020年年底前完成对所有地方病病区的控制和消除评价工作”要求而制发的。与2014版《评价办法》相比,2019版内容有所修订,比如,大骨节病扩大了县级自评范围,将县级自评范围扩大为每个病区县的全部病区村,实现评价全覆盖。

  据介绍,《重点地方病控制和消除评价办法(2019版)》涉及碘缺乏病消除、大骨节病消除、克山病控制和消除、燃煤污染型氟中毒控制和消除、饮水型氟中毒控制、饮茶型地氟病控制、燃煤污染型砷中毒消除、饮水型砷中毒消除共8种地方病控制和消除的评价。

  相比2014版的评价方法,新版扩大了部分地方病的县级自查范围,除大骨节病将实现全部病区村全覆盖外,克山病的县级自评范围也将扩大——全部病区乡均需开展现场自评。此外,部分地方病的抽查方法也做了修改,比如,燃煤污染型砷中毒县级自评的现场评价由普查改为每村按照单纯随机抽样的方法抽取30户。相关专家表示,其主因是随着该病的防控进展,不必再采取普查的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