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315 :16年工商部门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4500余万元

16.03.2017  04:06

今天是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记者从我市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了解到,去年,全市共查处各类涉及消费者权益案件1258起,市工商局12315指挥中心共受理消费投诉8529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4500余万元。

在查处的1258起涉及消费者权益案件中,假冒伪劣商品案件285起,不合格商品案件474起,广告违法案件183起,不正当竞争案件316 起。市工商局12315指挥中心共受理各类信息62650件,受理消费投诉8529件,调解成功率为94.73%,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4500余万元。

2016年度消费投诉中,商品类投诉占投诉总量的57.19%,较上年度下降了7.72%,居前五位的是:交通工具类、家居用品类、家用电器类、通讯产品类、服装鞋帽类;服务类占投诉总量的42.81%,较上年增长19.78%,居前五位的是:制作保养和修理服务、文化娱乐服务、美容美发及洗浴服务、电信互联网服务、专业技术服务。

其中交通工具类投诉的主要问题是:贷款买车经销商强制要求在指定保险公司参保;商家不履行合同义务,不能如期、按照约定交车,不能如期交付汽车合格证;4S店售后拒绝检测、维修、擅自增加维修项目,维修费用偏高等问题。

通讯产品类的主要问题是:手机质量差、手机电池用时过短、维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后不履行约定承诺。

维修服务类的主要问题是:三包有效期内出现问题,不履行三包义务;出现故障鉴定难;经销商与维修商双方相互推诿,拒担责任;更换商品后不重新计算三包期等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