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抢消费券大打出手 一人受伤一人获刑罚

09.01.2015  18:31

    临近年末,许多商家会向顾客发放优惠券回馈消费者,给消费者带来实惠,可让人想不到的是,近日,宽城某童车店的两位消费者竟然因为争抢优惠券而大打出手,最终一人受伤,一人获刑。

    2014年12月16日,家住宽城峪耳崖镇的李某某路过镇上的某童车店时,发现当日该童车店正在发放免费消费券,进店的前100名顾客都可以领取免费消费券,于是李某某便想去拿免费消费券,给孩子买个玩具车。刚巧,在李某某进店的同时,闫某某与丈夫和儿子也一同进入店里,可店里只剩下最后的一张免费消费券,双方都不肯放弃。为了争抢最后的消费券,双方先是争吵,后来便厮打在一起。闫某某的丈夫见自己的妻子和孩子与人厮打在一起,顺手在童车店内拿了一把铁锤,用铁锤打在李某某的嘴部,致使李某某牙齿缺失了3颗。经宽城司法医学鉴定中心鉴定李某某伤情属轻伤二级。

    近日,本案经宽城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闫某的丈夫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宣告缓刑二年。

文章出处:河北法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