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港区法院:依托“四个阵地”大力开展法制宣传工作

03.09.2014  17:52

      海港区法院充分依托报纸、广播、电视、网络四个阵地,拓宽法制宣传新局面,开辟出一条受众人数多、宣传效果好的“四位一体”宣传新思路,“立体化、全覆盖、高密度”地开展法制宣传,有效地提高了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
      一是巩固报纸宣传传统阵地。海港区法院不断加强与人民法院报、河北法制报、河北日报等省级以上报纸,秦皇岛日报、秦皇岛晚报等市级报纸及今日海港区等区级报纸的合作。针对纸质媒体权威性强、可信度高、简单易携带的特点,重点在上述报纸中介绍该院审判执行、队伍建设方面的工作亮点,发布该院审结的社会关注度高的典型案例。   

      二是开创广播宣传新局面。海港区法院常年保持同人民广播电台、交通广播电台的沟通合作。长期坚持做客广播电台以案说法,讲述百姓关注的“民间借贷的风险与防范”、“如何调解交通事故”、“ 劳动合同的签订”等相关法律问题,此外,结合假日主题,还提醒广大群众注意出行交通问题及应对方法、关注妇女、儿童及老年人的权益保障问题。
  三是夯实电视宣传基础地位。该院注重同秦皇岛电视台《法治民生》、《今日海港区》等相关栏目的深度合作。充分借助电视的社会影响力,将审判、执行案件中社会关注度高或与老百姓生活息息相关的案件播出,充分展现了海港法院公正司法、为民司法的良好形象,同时也向人民群众普及了法律知识。
  四是拓展网络宣传新空间。建立海港区法院网,与河北法院网、秦皇岛法院网实现三级联网对接,借助这一平台对一系列有重大影响及示范意义的庭审进行网络直播,力推司法透明、公开。此外,政治处宣教科3名干部在腾讯或新浪开设微博,对一定时期内较为热门的事件撰写、发表评论,有针对性地进行跟帖、留言,传播司法文明,引导网上言论。同时,海港法院还通过进一步加强内网建设,开辟出了法院信息、法学论文、法官文苑等多个板块,活跃了思想,促进了交流。


编辑:逯永霞

文章出处:河北法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