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港区法院:“五到位” 拓宽思路抓调解 提质效维护稳定促和谐

22.08.2014  17:47
        为了更好发挥法院的职能作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提高调解效率,海港区法院积极拓宽调解思路,在总结以往调解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制定五措施确保调解再进步。

  一是程序规范到位。诉讼调解在审判工作中占相当大的比重,调解原则和程序掌握不好,会严重影响调解效率和实效,甚至会激化当事人的矛盾。我院在调解工作中,进一步明确自愿合法的调解原则,进一步规范调解程序,在调解中传递公平正义。

  二是调解目标到位。为了提高办案效率,海港法院在立案阶段开创新思路,对受理的案件进行逐一分类,理清思路,抓住矛盾焦点,找准调解点,不同的案件采用不同的调解方法,做到对症下药,争取快速高效的做好调解工作。

  三是调解方法到位。在总结以往调解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注重创新方法,在行为举止上,要求谦和大度、彬彬有礼,在调解节奏上,要缓急有度、巧抓时机,在调解心态上,要公平公正、冷静耐心。注重调解艺术,总结了法理法、心理法、案例法、利弊法、冷热法、社会法、电话法、亲情法、结合法等“调解九法”,  灵活运用于不同的案件中,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四是联合机制到位。注重发挥社会力量促进案件调解,积极构建多层次、多方位、多元化的调解工作格局。海港法院有120名人民陪审员和10多名监察员,这些人员来自于群众中,同人民群众保持着密切联系,有助于有效化解矛盾。同时,也注重发挥律师在案件调解中的作用,充分发挥联合调解机制作用。

  五是案后回访到位。回访制度要求每一位法官在调解工作结束后,通过面对面或电话回访等多种方式回访案件当事人,了解当事人的心理活动,对案件处理结果的意见和建议,发现不稳定的因素,争取第一时间解决。这一制度的实施切实做到了案结事了,落实了调解工作实效。

编辑:逯永霞

文章出处:河北法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