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科技大市场建设成效及经验

22.05.2015  11:54

为加快浙江省企业引进技术的步伐,促进企业自主创新和科技进步,支撑经济社会发展,2002年,浙江省建设了网上技术市场,运行十多年来,取得了显著成效。截至2015年3月底,累计签约技术合同32347项,技术合同成交金额309.81亿元,成为全国集聚科技资源最多、技术交易额最大的网上技术市场,总体规模和各项指标保持全国领先。结合网上技术市场活动周,共组织举办了4次科技成果竞价(拍卖)活动,累计有441项省内外科技成果成功竞价(拍卖),总起拍价4.853亿元,实际成交价6.382亿,溢价幅度达到31.5%,参与的省内企业有1127家,浙江省的科技成果竞价(拍卖)活动是国内规模最大、成果种类最多、涉及领域最广、成效最显著、影响面最广的技术交易活动,得到了科技部领导的肯定。

近几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重视、支持和关心下,我厅按照省委十三届三次、四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按照《关于进一步培育和规范浙江网上技术市场的若干意见》、《培育技术市场和促进技术成果交易专项行动五年计划(2013—2017)》的要求,加快推进全省科技大市场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全省科技大市场建设发展总体情况

1. 建设了浙江科技大市场。针对网上技术市场与实体技术市场脱节的情况,2012年,根据省领导的指示,我们对省科技信息研究院大楼进行了功能调整,建设成为集“展示、交易、交流、合作、共享”五位一体的浙江科技大市场,并于2014年12月正式落成启用。同时,根据技术转移、科技成果转化产业化的需要,选引了35家从事技术转移、咨询评估、投资融资、知识产权等方面的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入驻,形成一站式的创新服务链,初步实现了实体技术市场与网上技术市场功能的互补,使技术市场的功能更加完备。

2.组建了浙江伍一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我们以省科技信息研究院、省科技开发中心两家厅属单位作为国有出资控股,吸收阿里巴巴、华数、浙大网新、杭州科畅、杭州中新力合等5家企业,共同组建了浙江伍一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275万元,由其作为市场主体,运营浙江科技大市场,以解决以往技术市场体制机制不顺畅、市场化运营主体不明确等主要问题。

3、开展了市县科技大市场建设试点工作。2014年,我们把建立市场化运作机制、构建创新服务链、形成合理商业模式、实现常态化运行为重点,在6个市、20个县(市、区)开展了科技大市场建设试点工作。各试点单位结合本地产业发展特点、企业创新需求,创新服务企业的方式,积极行动,大胆探索,建立试点工作班子、认真研究试点方案、设立专项资金、制定政策措施,积极推进试点工作,各地科技大市场的运行机制不断创新、服务绩效不断提升、差异化发展不断涌现,取得了初步成效。

4、培育了一批重点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到2014年,全省已培育省重点科技中介服务机构102家,从业人员3090人,促成技术转让和技术开发项目7400多项,促成技术交易超过37亿元,省重点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已经成为浙江省促进技术转移、加快科技成果转化产业化的重要力量。

5、培训了一批技术经纪人。为进一步加强技术经纪人队伍建设,按照《专项行动五年计划》的要求,从2014—2017年,全省共培训技术经纪人5000人,其中省级培训2000人、市县培训3000人。2014年以来,我厅每年安排100万元专项经费,并按照统一大纲、统一教材、统一考试、统一发证、放开培训的原则,组织开展技术经纪人培训工作,截至今年5月,全省共培训技术经纪人近2000名,这批经培训的技术经纪人成为了活跃在产学研合作各个领域的“红马甲”队伍。

通过上述工作,促进了技术市场的建设发展,推动了全省的技术交易,2014年,全省技术市场成交金额287.71亿元,其中,吸纳技术的成交金额198.55亿元,输出技术的成交金额89.16亿元,分别比去年增长16.95%、9.52%。

二、建设试点工作取得的经验和做法

去年以来,我厅把科技大市场建设试点作为推动科技体制改革的切入点,作为促进科技与经济结合的重要抓手,作为配置创新资源的重要平台扎实推进,通过省市县的共同努力与协调配合,试点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

1.市场化运作体制机制不断完善。通过试点,一些长期制约技术市场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逐步破解,促进技术市场建设发展的积极因素不断增强,出现了三方面的明显变化:一是运营主体从事业单位向企业转变。目前,在首批26家试点单位中,以公司化运作的运营主体18家,占到64%。二是从政府主导向市场导向转变。各试点单位把企业的服务需求作为工作重点,积极探索公共服务与市场化服务结合的有效途径,同时,政府对运营主体的支持方式从直接补助向购买服务转变,经费支持幅度与服务绩效挂钩。三是从综合性服务向专业化服务转变。各地围绕本地传统产业改造提升、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等的需求,建立了一批以工业设计、生物医药、节能环保、现代农业等为特色的科技大市场,为相关产业的发展提供专业化服务,并把技术、资本、人才、市场、知识产权等的组合服务融入其中,初步形成了各具特色、差异化的服务模式。从试点效果看,各地科技大市场的运营主体更加具有活力,运作机制更加灵活,服务模式更能满足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的需求,政府对科技大市场建设发展的支持方式更加有效。

2.技术市场体系进一步健全。为进一步完善创新服务链,健全技术市场体系,我们重点抓了三方面的工作。一是着力把浙江科技大市场打造成为集聚创新资源最多、服务力量最强、服务功能最完善,支撑市县科技大市场建设发展的枢纽,形成了省市县科技大市场资源共享、平等竞争、协同服务的机制。二是引导市县根据区域产业发展特点,以满足企业创新需求为目标,打造具有区域特色的科技大市场。如温州市以服务激光与光电产业集群发展为重点,形成了“一网一中心一集群”,包括项目孵化、成果交易、科技金融、众创空间的服务链。柯桥区纺织专业市场通过整合网上轻纺城、全球纺织网,柯桥网上技术市场、科技服务园,融合“三网一园”,形成了以产品交易服务带动技术服务,服务产业发展与服务技术创新结合的服务链。三是进一步加强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各地科技大市场配合实体市场的建设,对网上技术市场进行了改造提升,建立了一批“网上技术市场+孵化器”、“网上技术市场+众创空间”、“网上技术市场+示范推广基地”等网上网下紧密结合、创新资源积聚、服务功能齐全、使用快捷方便、安全机制完备的服务平台。

3. 商业模式不断创新。在科技大市场建设试点工作中,各市县结合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实际,针对科技服务的新要求、新趋势和新特点,不断创新服务模式和商业模式,呈现出以下特点:一是更加适应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发展趋势和服务需求。如富阳区工业设计专业市场围绕家具、灯具、家电等企业对工业设计的需求,利用互联网开展创意设计的众创众包,吸引了一批创客和省内外设计单位参与,推动了专利和创意作品的技术交易。二是科技服务资源的充分整合,优势互补的效果更加明显。如萧山区绿色农业专业市场辟出200亩绿色农业示范基地,与农业、食品、生物等领域的国内外知名大学、国内权威网站等建立了紧密的合作关系,形成从研究开发到推广示范的全程服务模式。瓯海区将网上技术市场与大学科技园整合,为科技型中小微企业提供创业孵化、融资担保、知识产权等公共服务与市场化服务结合的模式。三是一些创新资源相对不足、科技服务力量相对薄弱的县(市、区),积极引进省外优质科技服务机构参与科技大市场的建设运营。如磐安县通过引进广州博士俱乐部,帮助企业开展技术、管理、市场等方面的诊断服务,为企业挖掘真实的技术需求,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赢得了企业的赞誉。

4. 技术市场活动逐步形成常态化。为进一步活跃科技大市场,在省市县的共同努力下,初步形成了一些符合实际、行之有效、可推广复制的经验和做法。一是服务企业更加主动,形式更加有效。如平湖市组织开展经常性的科技中介服务送企业活动,深入了解企业在技术创新中的需求,及时帮助企业解决困难和问题。镇海区每月组织科技成果推介活动,有针对性的邀请省内外相关领域的专家携带项目与辖区企业对接,增强了产学研之间的合作交流。二是“互联网+”等科技服务新业态不断涌现。如滨江区健康产业专业市场围绕健康产业的创业创新,通过“贝壳营”网上网下平台,今年已在北京、上海、西安、成都等10个城市举办了85场创业创新沙龙和创新项目路演活动,吸引了各地的创客和投融资机构参与,目前,首批遴选出的8个项目已入营孵化。海宁市通过打造网上网下结合的“淘科技”平台,实现了天天有信息、天天有对接、天天有交易。三是服务企业的方式和手段不断拓展。德清、长兴等地结合创新券的推广应用,主动联系省内和上海等地的高校院所、科技创新服务平台,为企业提供技术开发、成果转化、专利服务、科技合作等方面的普惠性服务,收到了较好的效果。

三、下一步工作思路

今后一个时期,我们将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中央三次、四次全会精神,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在科技体制改革领导小组会议上的讲话要求,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若干意见》,按照省委十三届三次全会部署,牢牢把握浙江省经济发展新常态下的趋势和特点,充分发挥技术市场在配置创新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强化科技同经济对接、创新成果同产业对接、创新项目同现实生产力对接,进一步加快科技大市场的建设发展,更好地服务大众创业、万众创新。重点做好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

1.进一步扩大科技大市场的试点。做好科技大市场试点经验的总结推广工作,适时扩大试点范围,继续培育一批符合市场化运作要求的企业化主体,再建设一批市县科技大市场,形成比较完善的科技大市场体系。继续引导各级技术市场的运作主体学习借鉴国内外的成功经验、做法和商业模式,加快企业化、专业化、市场化的发展步伐,增强拓展市场能力,减少对政府部门的依赖,真正实现市场化运作。

2.进一步培育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培训技术经纪人。以市、县(市、区)为重点,继续培育一批专业化程度高、市场化能力强、品牌信誉好的重点科技中介服务机构,提高市县科技中介服务机构的能力和水平。以企业、市县科技大市场、市县科技中介服务机构为重点,继续培训一批技术经纪人,进一步促进产学研对接交流,打通科技成果转化“最后一公里”的瓶颈,实现信息增值、技术增值和服务增值。

3.进一步加强与国内外科技服务机构的合作交流。积极开展与国外科技中介服务机构的合作,鼓励和引导国际技术转移机构入驻科技大市场,或在浙江省设立分支机构,使浙江省的技术转移融入国际技术转移体系,逐步实现技术转移的国际化。

4.进一步落实政策措施。继续落实好技术出让所得减免所得税,符合条件的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可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并享受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加快下放科技成果使用、处置和收益权,技术出让所得收益主要奖励成果完成团队,对通过技术市场交易或科技成果竞价(拍卖)实现技术转移并实现产业化的项目按照实际支付的金额予以事后补助等主要政策。

5.进一步加强对技术市场工作的领导。在省科技体制改革和创新体系建设领导小组的指导下,进一步加强与教育、经信、财政、工商、人力社保、知识产权等有关部门,以及各市、县(市、区)的统筹协调,做好组织、监督、考核、评价等工作,加快科技大市场的建设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