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实施医疗质量提升计划

05.07.2017  20:05

  近日,浙江省卫生计生委印发通知,明确用3年时间在全省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开展医疗质量提升行动,提高医疗质量安全管理水平和医疗风险防范能力。

  《通知》要求,医疗机构加强医疗质量监管网络平台建设,实现医疗质量关键数据实时抓取、网络报告和预警。“事前”完善医疗流程设计和程序控制,对会诊、交接班、查房等核心制度的执行进行流程控制,将医疗不良事件、药品器械不良反应等医疗事件报告纳入流程设计;“事中”对医疗行为过程进行节点监控,发挥信息预警功能,及时反馈至相关医护人员;“事后”加强数据分析应用,充分挖掘大数据并进行量化评价。

  《通知》还要求,充分发挥DRGs作为医疗质量控制与管理工具的作用。针对国家卫生计生委发布的1010个临床路径,结合医疗机构实际,细化分支路径并组织实施,将临床路径信息系统与HIS系统、PACS系统、LIS系统、手术麻醉系统等有效整合。全省二级以上医院全年开展临床路径病例数占出院总病例数的35%以上,并实现临床路径电子化管理。

  据悉,浙江省计划加快医院质量与绩效评价平台建设,定期发布全省相关统计分析报表,全面推进DRGs质量和绩效评价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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