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如何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

26.10.2016  17:04

  近年来, 李克强多次在其主持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提及要盘活财政存量资金。2013年审计署就把财政资金沉淀列为重点审计问题。根据国家审计署数据,截至2014年3月底,重点审计的9个省本级和9个市本级财政存量资金共计7673亿元,其中近三成已无法按原用途使用。2016年第一季度跟踪审计中,重点对829个单位、1796个项目财政资金统筹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总的看,相关部门和地方加大财政资金统筹和存量盘活力度,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益,但一些单位和项目还有部分财政资金长期趴在账上,未能发挥效益。大量财政存量资金的存在反映出我国预算编制不够科学合理,资金管理不规范,也滋生了腐败,威胁到国家资金的安全性。
  一、财政存量资金的范围
  财政存量资金,狭义上是指某一时点反映在财政账上银行存款等相关科目的货币资金,广义上是指所有闲置未使用或未发挥效益的财政资金,即各级财政和相关预算单位结存尚未使用的财政资金,主要包括:
  (一)预算净结余,是指支出预算工作目标已完成或受政策变化等因素影响工作终止后剩余的财政拨款资金,包括本级财政结余资金和部门预算结余资金。
  (二)预算结转类资金,是指当年支出预算已执行但未完成,或因故未执行,需在以后年度按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财政资金,包括本级财政结转资金和部门预算结转资金。
  (三)各类财政专户结转资金,是指尚未纳入年度预算,滞留在财政专户,以及从预算列支后转入专户、尚未支出的财政性资金。
  (四)其他财政存量资金,只要包括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偿债准备金、预算周转金和收回财政周转金等。
  二、财政存量资金形成的主要原因
  (一)预算编制不够科学合理
  部门预算编制粗放,使安排的资金没有支出用途,致使财政资金闲置。这样导致的预算结余没有及时清理、重新安排,常年沉淀在部门单位的财政资金越来越大;项目资金安排不合理,不考虑工程进度,在一年预算中安排多年支出,致使财政资金闲置;
  (二)专项资金大量闲置
  专项资金俗称“带帽资金”,是国家或有关部门或上级部门下拨行政事业单位具有专门制定用途或特殊用途的资金。专项资金具有四个特点,即专人管理、专户储存、专账核算、专项使用。使专项资金失去了灵活性、主动性,只能滞留在相关的专户上。根据国家审计署发布2016年第一季度的国家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跟踪审计公告。审计发现,有94.28亿元专项资金未及时安排使用发挥效益。由于财政资金统筹不到位,造成资金短缺和资金闲置并存;另一方面一些项目因自筹资金不足而建设进展缓慢。
  (三)财政资金监管不到位
  商业银行也看到财政资金这块“大肥肉”,各个银行采取多种手段鼓励吸收财政存款,个别金融机构甚至不择手段对财政工作人员进行各种诱惑。财政部门除了正常需要开设财政专户外,还会在商业银行开设多个银行账户,致使资金没有按照规定与央行及时结算。
   三、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的主要途径
  (一)摸清底数、分类处理
  首先,摸清该地区财政存量资金规模,按照沉淀原因分门别类,把结余结转资金管理与预算编制有机结合,切实消化和压缩结余结转资金规模,从而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二)严控结余结转,减少财政资金的沉淀
  首先,建立科学、细化的预算编制机制。实施中,对年初安排的预算的项目,加快实施,按进度加快预算支出,避免新的资金沉淀。对财政专户,精简压缩专户数量,强化财政专户结余资金管理,减少财政专户存放的资金,已安排预算的要加快执行。
  (三)强化预算执行与盘活财政资金绩效考核的长效机制
  一是盘活财政资金,要从源头开始,要建立科学预算编制机制,为预算的支出进度提供可靠保障。也要根据以前年度预留财政资金执行情况,严格合理的安排财政资金。二是加强清理、压缩财政沉淀资金。对预计当年能执行并支付的项目,要督促加快执行进度;对执行进度缓慢的项目,查找原因,如发现无法实施项目,及时按要求变更调整,把闲置、沉淀的财政资金用于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提高资金使用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