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如何改善政府投资项目超预算

23.12.2016  10:03


  近些年,随着财政性资金投资的建设项目增多,投资也增大。这些投入,提高了基础设施水平,改善了投资环境,有效地推动社会的全面发展。虽然建筑市场和投资管理体制不断深化改革,建设项目的管理日趋完善、规范,但仍存在不少问题,最突出的问题是建设项目实际投资严重超预算。其发生问题的主要原因是:
  一、草率决策,仓促开工。由于一些项目在决策时或响应上级部门号召急于上马,往往只是经有关领导简单商讨之后,就责成下级立即执行。而项目并没有经过充分调研,广泛讨论可行性实施方案或者方案考虑不完善,过于宏观,造成项目在实施时问题暴露,再进行补救而变更部分工程,有的甚至重新返工,造成损失浪费,从而增加工程造价。
  二、领导干预,形成变更。或因政府出台的新政策、新法规的要求,或顺应新的时代发展理念,或出现领导更换,或领导在视察工程时,不同领导有不同的意见,而致工程承办人员对工程项目进行变更,来达到上级领导要求,造成超概预算。
  三、设计不够,勘测马虎。有些项目建设缺乏实地调查研究,设计深度不够,设计变更多;有的设计单位责任心不强,片面追求自身经济利益,少考虑投资方的投资效益;有的是设计单位对一些专业知识不熟悉,在设计和编制概预算时出现较大的偏差。同时,一些建设单位为了减少投资,对地质勘测不重视,或是因项目急于上马,而不进行地质勘测,造成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不断增加设计变更,增加基础工程投入甚至造成基础工程返工。
  四、随意扩规,增加造价。有的建设单位在未经项目审批单位报批,有的不能严格按照批复的概算进行设计、施工,而是随意增加建筑面积,先斩后奏。有的施工单施工时为了增加造价,想尽各种办法,提出变更项目造成超概算投资。
  针对上述因素造成的超概算现象,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管理:
  一、强化项目勘察设计监管。只有进行了科学细致的勘察,形成了详实的一手资料,才能减少设计误差和施工中出现的变更。建设单位在进行项目工程设计前,设计等部门要进入现场进行勘察,坚决杜绝为了赶时间或节省投资马虎了事,甚至不进行勘察。
  二、加强项目设计的监管约束。项目工程设计是影响投资最关键的环节,是预算编制的根基。按规定依法对项目设计进行招标,不能人为指定设计单位。采取政府确定的投资估算控制初步设计,按照批准的初步设计总概算来控制施工图预算。采取责任与效益相结合的约束办法,把设计及预算编制的完整性与设计的收费挂钩,增强设计单位的责任感和经济意识。要在设计合同申明确,项目工程设计出现缺项、漏项或编制预算不全面、不完整,设计出现较大失误的,扣减其部分设计费用。
  三、加强建设项目跟踪管理。政府职能部门对已批复的在建工程要进行事前、事中、事后全面监督,对发现随意扩大建设规模和提高装饰标准的,一旦发现,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四、增强部门法律法规意识。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增强法律法规纪意识,充分认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批计划的严肃性,在重大投资项目批复前,进行广泛论证,听取可行性研究报告,尽量杜绝决策失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