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量劫持入刑彰显样本意义

26.11.2015  10:24

法院的刑罚判决表明,劫持流量行为不但违法,而且构成犯罪,始作俑者将为此付出被判刑的沉重代价

全国首例“流量劫持”刑事案近日在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宣判,法院以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判处两名被告人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扣押在案的作案工具以及退缴在案的违法所得予以没收(11月12日《中国青年报》)。

所谓“流量劫持”,就是利用各种恶意软件修改浏览器、锁定主页或不停弹出新窗口,强制用户访问某些网站,从而造成用户流量损失的情形。作为危害网络安全的一大“毒瘤”,流量劫持引发的诉讼曾有先例。两年前,一家互联网公司对另一家公司的搜索结果进行标注,并向用户宣传安装其浏览器,后者因此向法院起诉。前者因干扰了他人互联网产品或服务的正常运行,被法院判决赔偿后者40万元。

不过,这只是对劫持流量行为的民事责任追究,而对其刑事责任的追究此前还没有先例。上海浦东法院对流量劫持者首次判处刑罚,对肆意妄为的流量劫持者来说,这无异于对其犯罪行为的一记当头棒喝。法院的刑罚判决表明,劫持流量行为不但违法,而且构成犯罪,始作俑者将为此付出被判刑的沉重代价。从这种意义上说,首例流量劫持刑事案的公开宣判,无疑具有样本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