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 洁:流动摊贩的“逆袭”不妨学学港台夜市

15.07.2014  13:28

    由于法律法规滞后等原因,流动摊贩(广东俗称“走鬼”)难以获得“合法”身份,一直处于监管的尴尬地带,这也成为小贩与城管矛盾冲突的根源。日前进入广东 省人大审议的《广东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草案)》拟对食品类小贩实行“划区域、划时段”管理,赋予该群体合法经营权利。(《京华时报》7月14日)

    一直被视作“非法经营”,不得不整日和城管上演“猫鼠游戏”的流动摊贩,如今也终于有望“逆袭”。只要广东省人大最终审议通过上述条例,流动摊贩们不仅将 获得“合法”身份,相关的申请登记手续也将极其简化。对于流动摊贩们而言,这不仅意味着“猫鼠游戏”的终结,更意味着从今往后可以堂堂正正的把生计当成生 意做,再也不必为摊子一朝被端,生计无从维系而提心吊胆。

    应当承认,流动摊贩究竟该如何管理,的确没让人少伤脑筋。如何拿捏平衡好市场需求、摊贩生计以及市容市貌之间的关系,对于管理者而言,也向来是不小的挑 战。只不过,当流动摊贩被一刀切的视作“非法经营”,甚至与城市管理完全对立起来,显然是个误区。这一点,从多年来的国内对于流动摊贩的严打策略及其尴尬 效果,已不难得出结论。

    可见,对于流动摊贩的管理,其实需要更多的智慧。相比“一刀切”式的管理,正视流动摊贩存在的合理性,及其背后的谋生诉求,显然是流动摊贩管理不容回避的 课题。从这个角度来看,此番广东省在一定条件下赋予流动摊贩合法经营权利,管理建立在尊重权利的基础上,无疑才是其获得认同并真正落地的前提。不难设想, 对流动摊贩实行“划区域、划时段”管理,既满足了市场需求,又尊重了摊贩的谋生权,建立在这一基础上的管理,自然有望获得更多的认同,对于流动摊贩的管 理,也将有望从此纳入“以疏代堵”的良性轨道。

    不过,假如认为流动摊贩“合法化”,便能从此握手言和,实现平衡与有序,的确还有些过早乐观。事实上,“划区域、划时段”被设为“合法化”的前提,乍一看 来,设定这样的条件,当然不无必要,也完全合理。然而,对于流动摊贩而言,区域和时段同样是关系其生计的关键要素。那么,为了管理的便利,“合法化”的流 动摊贩会否被划定在冷门的区域和时段,一些为流动摊贩专门设定的经营场所,最终却因为市口不佳而遭抛弃,流动摊贩仍然或扎堆闹市或四处游击的教训,在流动 摊贩“合法化”的尝试中,显然更应被引以为戒。

    而从香港和台湾的经验来看,对于流动摊贩的管理,在设定规则之外,恰恰应当更多发挥流动摊贩的自治能力。例如,港台的夜市,如今已成港台旅游不容错过的热 闹景点,不少夜市甚至成为当地市井美食文化的重要地标。而夜市的雏形,其实正是流动摊贩的聚集。台湾规定摊贩需要向当地地方自治团体申请营业,这其中包含 了设摊数量、摊架设备、营业时段、营业项目、经营管理、环境清洁、交通维持、食品卫生管理、场地及公共安全维护等。这就让摊贩除了有赚钱意识之外,还要接 受自治团体的约束,并具备了维护市容市貌、不给市民带来不便的意识。热闹的港台夜市非但并未有损其城市形象,反而成为城市地标,恐怕并不是巧合与偶然。

    从这个角度来看,流动摊贩的“合法化”,仅仅是“划区域、划时段”的确还不够,在划定红线和规则之外,充分尊重流动摊贩的权利,调动起自治能力,流动摊贩才能真正实现“逆袭”,而城市治理也才能真正完成“华丽转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