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河北省2015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22.05.2015  19:46
冀安委〔2015〕8号   
各设区市安委会,省直管县(市)安委会,省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5年全国“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的通知》(安委办〔2015〕7号)精神,省安委办研究制定了《河北省2015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河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5年5月22日       
     河北省2015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重要论述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指示要求,以“加强安全法治、保障安全生产”为主题,以宣贯新《安全生产法》、落实安全责任、传播安全文化、普及安全知识、曝光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为重点,集中开展习近平总书记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依法治安集中宣讲、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安全生产燕赵行等活动。落实“五级五覆盖”和“五落实五到位”,强化问题导向,强化改革创新,强化舆论引导,不断发出安全生产最强音,营造更加浓厚的安全生产氛围,大力提升全民安全素质,促进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推动“三个河北”建设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全省“安全生产月”活动主要内容
  全省“安全生产月”活动于2015年6月1日至6月30日,在各市县、省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和全省企业同时开展。
  (一)省级重点活动。
  1.习近平总书记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新《安全生产法》宣贯活动。一是启动安全生产月活动。省政府领导同志在省电视台发表电视讲话,对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进行宣传发动。二是开展“与重点行业企业负责人谈心对话”活动。省政府领导、省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领导和设区市、省直管县(市)政府相关负责人分别与本行业领域和所管辖区域内企业厂(矿)长(经理)进行面对面交流,谈心对话,使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法治观念深深植根于企业“一把手”心中。三是组织新《安全生产法》宣贯暨安全生产警示教育宣讲活动。以新《安全生产法》、习近平总书记安全生产工作重要论述、国家及我省安全生产工作重要决策部署、典型生产安全事故案例剖析等为主要宣讲内容,对签订安全生产承诺书的企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其他从业人员及各级安委会成员单位进行教育宣讲,推动安全生产各项方针政策在基层的贯彻执行,有效促进安全生产“两个主体责任”的落实。四是发挥新闻发言人、理论专家、网评员、通讯员、安全生产志愿者和社会监督员作用,通过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上发表评论、撰写体会文章、在线访谈等方式开展宣传宣讲活动,营造浓厚安全生产氛围。
  2.全省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全省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的主会场设在石家庄市,6月16日,省安委办与石家庄市政府联合开展面向社会公众的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活动,组织各有关部门工作人员和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集中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安全生产文化常识,开展贴近群众的警示教育,接受群众现场咨询。并通过发布“双微”(微博、微信)宣传安全生产;在电视、电台、报刊等主流媒体广泛宣传报道与安全生产有关内容,或开设“安全生产月”专栏,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集中宣传报道,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先进经验,剖析问题和教训,探索安全生产规律;与宣贯新《安全生产法》和警示教育宣讲活动结合,开展“安监干部进千家企业”活动,进行有针对性的宣讲和督导检查活动;大力宣传安全生产事故举报“12350”热线电话。
  3.安全生产燕赵行活动。围绕宣传贯彻新《安全生产法》,推动各级安全生产责任落实,特别是企业“五落实五到位”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立情况,由各级安委办组织媒体记者开展安全生产燕赵行活动。一是安全普法专题行。组织新闻媒体记者,到有关县、乡行政部门,有关重点行业企业,对新《安全生产法》学习、宣传、贯彻落实情况进行采访,对好的做法进行宣传报道。二是安全责任专题行。选取安全生产关键地区和重点企业,采访报道地方政府及行政村“五级五覆盖”、企业“五落实五到位”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诚信体系建设、隐患排查体系建设落实情况,宣传推广好的经验做法,曝光安全责任不落实和落实不到位的地区和企业。三是打非治违专题行。围绕矿山、建筑施工、道路交通等行业领域,组织省电视台、电台、河北日报记者进行暗查暗访,对存在的违法非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单位予以曝光。四是安全隐患曝光行。对开展的矿山、危险化学品、油气输送管道、火灾、交通等行业领域隐患治理攻坚战中,发现的重大隐患及时曝光,并进行追踪采访,督促企业整改落实。
  4.应急演练活动。坚持面向企业、贴近实战、注重实效的原则,广泛开展多部门参与、上下级协调联动的综合应急演练活动。6月下旬组织开展全省危险化学品、冶金、焦化等专业救护队应急救援技能比武大赛,检验全省危险化学品企业等救护队伍的整体素质和现场应急处置能力,检验相关部门面对突发事故时的统一指挥、部门协调和现场处置能力,进一步推动我省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整体能力提升。
  5.组织召开学习谷孟平同志先进事迹报告会和开展寻找“安全卫士”、“最美安监人”活动。在省直机关、全省安监系统组织召开学习谷孟平同志先进事迹报告会,深入学习弘扬谷孟平同志的先进事迹和崇高精神。同时,各地采取县、市、省自下而上推荐命名的方式组织开展寻找“安全卫士”、“最美安监人”活动,广泛宣传发动,征集相关线索,深入挖掘多个层面的先进人物,精心组织评选,大力宣传表彰。全省树立不少于100名“安全卫士” 和20名“最美安监人”的先进典型,发动有关媒体进行深度宣传报道,形成“学习先进典型,争当模范人物”的良好社会氛围。
  6.安全生产优秀文艺作品创作征集活动。按照省安全监管局、省总工会《关于开展全省安全生产优秀文艺作品创作征集活动的通知》(冀安监管办〔2015〕40号)要求,广泛动员各级各部门,特别是专业创作机构和文艺团体创作优秀的安全生产题材文艺作品。积极组织参加第五届安全生产影视作品创作及展映活动、安全生产电视公益广告、优秀书画、摄影作品以及“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万里行”好新闻评选活动,着力打造一批具有强大影响力和感染力的安全文化精品力作。
  (二)市、县两级重点活动。
  1.持续抓好新《安全生产法》宣贯暨安全生产警示教育宣讲活动。严格按照省安委办《新〈安全生产法〉宣贯暨安全生产警示教育宣讲活动方案》要求,认真开展各个层面宣讲活动,要覆盖所有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和企业,不留死角和盲区。第一层面针对企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的宣讲活动于6月中旬启动,至7月中旬前完成。第二、三层面,企事业单位安全管理人员集中宣讲和各级安委会成员单位内部宣讲活动于9月30日前完成。第四层面,企事业单位内部(其他从业人员)宣讲活动于11月30日前全部完成。“安全生产月”期间,重点抓好全省企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新《安全生产法》宣贯暨安全生产警示教育宣讲工作,省安委办分行业制作宣讲课件,并派出宣讲组、督导组对全省企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集中宣讲和全程督导。市、县安委办要扎实做好具体组织工作。
  同时,各级各部门要深入剖析近年来发生的典型事故案例,制作教育展板,在区域内的重点企业巡回展出、开展事故反思大讨论、组织观看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制作的有关宣传教育片等多种形式,深入组织开展各种警示教育活动,起到用事故教训推动安全生产工作的作用。
  2.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6月16日咨询日当天,各市县结合自身实际,以乡镇(街道)、工业园区为单位,在企业聚集区、广场、车站、码头、机场、商场、超市、学校、社区等人员密集场所设置咨询点,宣传新《安全生产法》和安全生产、职业卫生知识。要组织安委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志愿者和行业专家,通过宣传展板、发放宣传品、现场解答、文艺演出等多种形式,集中开展宣传咨询活动。
  3.认真组织应急演练活动。各级各部门按照省安委办《2015年全省“安全生产月”应急预案演练活动方案》(冀安委办〔2015〕25号)要求,结合实际,重点在油气管道、煤矿、非煤矿山、尾矿库、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冶金、建材、水利设施等行业领域,以及学校、商场、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组织开展应对各种突发事故应急处置和自救疏散演练活动,提高科学施救和事故灾难应急救援能力。
  4.集中开展“安全进万家、幸福你我他”主题志愿服务活动。6月16日至8月16日,利用两个月的时间,组织安全生产志愿者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乡村、进社区、进家庭,采取集中宣传、入户宣传、主题影视作品展播等形式,向群众广泛宣传安全生产知识,开展安全生产科技惠民活动。每个设区市要覆盖不少于10000个家庭。市县均要在6月16日咨询日主会场举行活动的启动仪式。
  5.精心组织新《安全生产法》知识竞赛活动。市、县两级安委办按照省安委办印发的《2015年新〈安全生产法〉知识竞赛活动实施方案》部署要求,分区域、分层面组织动员各部门和企事业单位集中开展知识竞赛活动,调动广大干部职工学习、宣传、贯彻新《安全生产法》的积极性。各市、县6月份前要完成新《安全生产法》知识竞赛,省安委办适时举办决赛,进一步掀起新《安全生产法》宣贯热潮。
  6.推动开展佩戴岗位安全卡活动。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各级各部门指导企业按照《企业安全生产风险公告六条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70号)要求,设置企业风险公告栏,给每名员工发放岗位风险告知和安全操作卡,在重大危险源、危险场所和设备设施上张贴风险标志。指导督促企业制定岗位安全操作规程,通过岗位风险描述、手指口述等形式,确保每名员工都熟知岗位安全操作要点、危险危害因素、事故后果及预防应急措施等要义。
  (三)行业重点活动。
  各级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要认真履行行业监管职责,按照全省统一部署,在积极开展好本实施方案规定的各项活动的同时,组织开展好本行业的“安全生产月”活动,要结合行业特点,突出重点,精心谋划,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开展针对性强的宣教活动。各级工会、共青团、妇联组织要深入开展“安康杯”竞赛和创建“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文明家庭”活动,广泛发动职工立足岗位开展安全生产和职业危害隐患排查、技能比武活动,提高安全意识和技能;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开展安全知识进课堂、进校园活动,培养中小学生的安全意识,起到“教育一个学生,带动一个家庭,影响整个社会”的作用和效果;省国资委组织所属省管企业开展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及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和万名职工安全知识答题活动,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措施及安全常识落实到企业每名员工。省交通运输厅集中开展“十万公交大宣传”活动,开展营运大客车司机“安全宣誓”(不超速、不超员、不疲劳驾驶、不接打手机、不关闭动态监控系统、确保乘客生命安全),在公交、出租、长途营运车张贴安全车贴等活动。省安委会其他成员单位,要结合各自实际,认真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各级宣传部门要指导各类媒体运用制作专题节目、开设专版专栏、刊播公益广告等形式,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先进典型,曝光违法违规行为,充分发挥媒体尤其是地方媒体的宣传作用,扩大“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影响力和覆盖面。
  (四)企业重点活动。
  结合企业特点和实际开展“七个一”活动。
  1.组织一次隐患排查。发动全体员工,针对车间、班组、生产岗位存在的隐患和问题,开展自查互查,同时主动邀请行业专家帮助企业进行隐患排查治理,集中消除一批安全隐患。
  2.开展一次应急演练。组织一次综合性的应急演练活动,企业负责人要亲自参与,现场指挥。通过实地演练,检验应急救援装备的配备、完好情况和应急预案的科学性、合理性,以及各岗位人员的应急处置能力。同时,要将演练与加强从业人员的应急救援培训相结合,增强广大职工的安全防范意识,提高自救、互救能力。
  3.开展一次全员警示教育。结合企业实际,开展全员安全事故警示教育,观看警示教育专题片《生命不能重来》、《隐患直击》、《生产安全事故典型案例盘点》和系列宣传警示展板,用生动案例警醒员工时时树立安全意识,处处做到遵章守纪,提高广大职工的安全意识,培养良好的安全行为。
  4.进行一次安全知识培训。以习近平总书记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新《安全生产法》以及其他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行业标准规范、安全生产基本知识、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工作环境危险因素分析、危险源和隐患辨识、紧急情况及事故处置、安全设施及个人劳动防护用品使用和维护、职业病危害防护等为主要内容,针对企业管理层、车间(班组)负责人、安监员、一般职工等不同层面、不同岗位人员,分别组织培训教育,强化和提高各级人员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
  5.组织一次安全技能比赛。组织动员本企业职工全员参与,采取理论知识笔试和岗位实际操作相结合的方式层层竞赛选拔安全能手,通过竞赛评比表彰,检验和提高广大职工的安全技能,形成学习安全能手、争做安全标兵的浓厚氛围。
  6.开展一次“企业安全文化展示”活动。提炼企业的安全文化理念,总结安全文化的经验、亮点,通过培训、引导、激励等方式促进企业安全文化深入开展。在厂区醒目位置摆放企业安全文化活动、安全生产知识、职业卫生知识、日常安全常识展板,将关心员工安全延伸至8小时外,通过人文关怀,激发员工“企业为我安全着想,我为企业安全出力”工作热情,形成良好的安全文化氛围,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
  7.组织一次职工家属“亲情助安”活动。组织职工家属参观企业厂区,实地感受亲人工作环境,参观结束后要召开座谈会,由企业负责人向职工家属重点介绍企业如何保障员工安全的具体措施,员工在安全生产方面存在哪些问题等情况。认真听取职工家属的意见建议,不断改进企业安全环境,形成家企联动、共同促安的机制。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协调督导。“安全生产月”是全国统一部署开展的重要宣教活动,是强化全社会安全生产意识,提升全民安全素质,推动各级安全生产工作落实的一项重要举措。各级各部门和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制定活动方案,明确工作分工,建立工作机制,加强协调调度,抓好工作落实。要结合实际,创造性地开展活动,戒空谈、戒形式主义、戒蜻蜓点水、戒政热企冷,不求数量,但求质量,确保“安全生产月”各项活动取得实实在在效果。各级、各部门和各单位领导班子成员要结合工作分工,参加一次“安全生产月”活动。要做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检查考核工作,促进活动深入开展。
  (二)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氛围。各级、各部门和各单位要加强安全生产重要决策部署、法律法规和先进典型经验等方面的宣传,要把与学习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通知》(国办发〔2015〕20号)和学习谷孟平、张振峰先进事迹活动结合起来,充分利用各类主流媒体加大宣传力度,传播安全生产正能量。在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主要街道、建筑工地、社区、学校、车站、码头、机场、商场、超市等人员密集场所悬挂张贴安全生产宣传横幅、标语,摆放安全生产宣传展板等,并利用网络、微信等新的媒体传播平台,进一步扩大安全生产宣传声势,唱响安全发展主旋律。
  (三)延伸活动成效,实现以月促年。要充分调动各部门、各单位的积极性,创新活动形式,丰富活动内容,增强活动实效,不断强化全社会红线意识,提高全民安全素质,有力促进安全生产承诺制、隐患排查体系建设、诚信体系建设、标准化建设、安全监管规范化建设以及各行业(领域)专项整治等工作的落实。同时,要注重延伸“安全生产月”期间开展的主题宣贯、警示教育、主题志愿服务、寻找“安全卫士”和“最美安监人”等活动效果,达到以月促年的目的。
  各地、各部门重要活动信息要及时向省安委办报送。请各设区市、省直管市和省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将2015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及总结分别于6月3日前、7月5日前以纸质文件和电子文本两种形式报送省安委办。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杨锴、王强,0311-87803073、87805081。
  电子信箱: [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