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法院参加“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活动

17.04.2018  15:04

2018年4月15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实施以来的第三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是党的十九大召开之后第一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保证国家安全、人民安居乐业是头等大事,也是我们共同的责任。2018年河北省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宣传活动主题为:当好首都政治“护城河”,开拓新时代国家安全工作新局面。

   全省法院积极组织参加“4.15国家安全教育日”宣传活动,此次活动,以悬挂条幅、出示展板、发放宣传资料、解答群众咨询等方式进行“国家安全教育日”法制宣传,广泛普及维护国家安全是每个公民、组织应尽的义务,营造全民依法维护国家安全的声势和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