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注册登记

07.06.2014  03:48
办事指南
受理部门   河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质量处
办理依据   《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注册管理办法》(国质检人[1005]50号)
申请材料   1.注册申请表一式3份;
  2.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证书及复印件(复印件2份,分别由注册管理机构和注册登记机构存入本人注册档案);
  3.居民身份证或护照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2份,分别由注册管理机构和注册登记机构存入本人注册档案)。
办理流程   1、申请人向受聘执业单位所在地注册登记机构或所属行业注册登记机构提出首次注册、延续注册、变更注册申请,报送规定的申请材料。
  2、注册登记机构应对申请人提交的注册申请材料进行审验,审验后根据下列情况分别做出处理:
  (1)、申请材料完备无误的,受理申请;
  (2)、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应当场告知申请人或代理人需要补充或更正的材料全部内容。可以当场补正的,应当允许申请人或代理人当场补正,经审核无误,应当受理申请;不能当场补正的,不予受理,并退回所提交的全部材料。
  3、注册登记机构对申请注册人员情况,进行认真审验后,将符合规定条件人员的申请材料和汇总表(附表3)及汇总表电子版,报注册管理机构审核批准。经审核批准的,由注册管理机构在申请表内相应意见栏内签署意见并盖章,制发统一印制的注册证,向社会公布人员名单,将办结的相应申请表送交注册登记机构存档。办理跨省或行业变更注册的,注册管理机构应将办结的变更注册申请表,送交原注册登记机构1份备案。
  4、注册登记机构根据注册管理机构批准注册的人员名单,在申请注册人员的执业资格证书相应栏目中,填写有关内容并加盖注册专用章,颁发注册证,将相应的申请表送交申请人执业单位存入本人档案。
办理时限   注册申请即时办理
联 系 人   高士伟
联系地址   石家庄市中华南大街537号
联系电话   0311—67568069
邮  编   050091
收费标准
收费标准   不收费
表格下载
附件1    注册设备监理师注册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