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中院召开全市法院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败工作会议

03.04.2017  02:17

为深入推进全市法院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败工作,3月31日,廊坊中院召开了全市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败工作会议。中院领导班子成员、各县(市、区)法院院长及中院全体人员参加了主会场会议,各基层法院全体干警在各分会场参加视频会议。会议的主要任务是:全面贯彻中央、省市委和各级纪委工作要求,认真落实最高院、省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精神,研判当前两级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形势,部署2017年重点工作任务。会前,廊坊中院党组书记、院长苑三国同志与中院班子成员、各县(市、区)法院院长签订了责任状。会上,苑三国院长做了重要讲话,牛书海组长作了工作报告。会议由廊坊中院党组副书记马卫国主持。

廊坊中院党组书记、院长苑三国同志要求,两级法院党组要提高站位,主动作为,用实际行动切实负起从严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摆到突出位置,时刻记在心上、抓在手上、扛在肩上,确保2017年全市法院司法作风有新改进、队伍面貌有新气象、司法能力有新提升。重点强调了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

对标全面从严治党新要求,清醒认识全市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对标党中央从严治党的新要求,举一反三,检视自身,全市法院在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狠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还存在失之于宽、失之于松、失之于软的问题,个别法院党组压力传导不足,单位内违规违纪问题时有发生;少数领导干部“四个意识”薄弱,疏于自律,甚至违纪违法;少数法院党内政治生活不严格,党内监督缺失。

突出重点人员和关键岗位,全面强化对审判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要突出对中层以上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的监督,严格落实党组和审判委员会议事规则,以落实《问责条例》为抓手,聚焦“关键少数”的失职失责行为,强化责任追究,倒逼各级领导干部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要突出对合议庭和入额法官这个群体的监督,重新排查、评估合议庭和入额法官可能面对的廉政风险,重新构建与改革同步的审判执行岗位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要突出对涉人、财、物等重点岗位人员的监督,坚持做到全面监督、全程监督、全员监督,防止任何一个环节、任何一个细节、任何一个人员滋生腐败问题。

以厉行问责倒逼责任落实,不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以落实“四种形态”,尤其是《廊坊市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实施办法》为契机,进一步厘清“一把手”、班子成员、纪检组长、部门负责人等各级各类人员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做到权责明确、责任到人。突出解决从严治党不力、管党治党失之于宽松软,好人主义盛行,搞一团和气的问题。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拖延立案、拖延审判、拖延执行,插手过问案件,办理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以及落实工作拖三阻四等问题保持高压惩处态势。落实市纪委“十二个不准”,严防各类“节日病”死灰复燃。严格落实婚丧嫁娶等重点事项事前申报、事后报告制度。

以改革创新精神推进纪检监察工作,确保监督执纪问责职能发挥到位。全市法院要以当前人员分类管理、内设机构改革、执行改革、纪检改革的有利时机,配齐配强纪检监察队伍,切实保障其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能。坚持反腐倡廉与改革同步推进、同步落实,重新梳理廉政风险点,研究新形势下司法权力监督制约路径,防止出现监管盲区。要着力解决落实中办国办、中央政法委以及最高法院制定的关于领导干部、司法机关内部人员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中相关问题,为公正司法、独立裁判构建起防火墙、隔离带。要落实“一案三查”,对反映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的举报要优先核查,从严从重处理,对跑风漏气、以案谋私的人员要坚决调离岗位,确保纪检监察队伍廉洁纯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