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彦明院长同省会部分基层法院院长座谈 督导“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

22.06.2016  14:15

6月14日下午,卫彦明院长在省法院主持召开座谈会,听取了石家庄辖区内的裕华区法院院长袁伟、桥西区法院院长吉玉刚、新乐市法院院长李健全、晋州市法院院长纪兰生、灵寿县法院院长高会岭五位同志关于“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汇报,并对石家庄两级法院执行工作进行督导。石家庄中院副院长万会峰和省市两级法院执行局相关负责人参加了座谈。

   卫彦明院长对石家庄两级法院执行工作给予肯定,特别对晋州市、灵寿县法院在解决执行难方面进行的探索和取得的成绩提出表扬。卫院长指出,基本解决执行难,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时间紧迫,要切实做好相关组织保障工作,确保各项安排部署有计划、按步骤顺利推进。各级法院要切实加强对解决执行难工作的组织领导,要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各级法院院长、党组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要亲自过问、亲自部署、亲自协调,集中各方力量,确保抓出成效。最高法院已将河北确定为“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重点推进地区,要求河北到明年底成为全国率先解决执行难的省份。这就要求全省法院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使命意识和担当意识,下更大的决心,采取更有力的措施加速推进各项工作,力争如期完成“基本解决执行难”目标任务。为切实加强对“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的督促指导,省法院拟定院党组各位领导定点联系各中院和首批解决执行难示范法院。此次会议标志着督导工作正式启动,下一步要以点带面,促进全省“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全面推进。

   结合河北工作实际,对做好下一步“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卫彦明院长提出六点要求:

   一是强化执行责任担当。目前法院诉讼案件大幅攀升,确实给执行工作带来巨大压力和考验。最高法院在这个时候提出了“两到三年基本解决执行难”,是对执行队伍前所未有的挑战,同时也是发展机遇。我们执行队伍责无旁贷,必须勇往直前、义无反顾,坚决破解执行难题。

    二是摸清执行案件底数。我们要解决执行难,就要知道执行有多难,就必须下决心摸清案件底数,看看到底有多少执行积案,知己知彼,方能百战不殆。各地法院要对未结案件进行详细统计,全部录入案件信息管理系统,坚决杜绝案件体外循环。特别是要将三年以上的执行积案和三年以下的未结案件,有针对性的采取类型化方法予以化解。

   三是科学做好执行统计。改变执结率的统计方法,客观反映法院判决履行情况。改变单纯计算申请执行案件执结率的统计方式,以所有民事案件有执行内容生效法律文书为基数,统计通过调解结案自动履行、审执衔接督促履行、执行跟踪引导履行和执行阶段实际执行的案件,科学测算案件总体履执率,客观、准确地反映出法院生效判决的履行情况。

   四是有效打击拒执犯罪。健全打击拒执犯罪工作机制,关于拒执罪的自诉问题,过去法院片面要求当事人提供公安检察机关不受理的证据,事实上难以做到,现在可以将这类自诉案件的材料直接移送公安检察机关,如一定期限内未答复,法院可以直接受理裁判。同时还应注意,如被执行人全部履行了义务,在自诉人希望不再追究的情况下,可以按撤诉处理,以期更好的化解社会矛盾。

   五是加强执行信用惩戒。不断拓展联合信用惩戒的范围和深度,推进部门联动和社会协同,确保最高法院、国家发改委等44家单位达成的联合惩戒合作协议在河北落地生根,形成多部门、多行业、多领域、多手段联合信用惩戒工作新常态,让失信被执行人寸步难行、无处逃遁,迫使其自动履行法定义务。

    六是加大执行宣传力度。要积极争取宣传部门的支持,营造解决执行难的社会氛围,加大执行工作宣传力度,通过多种形式,大张旗鼓宣传人民法院穷尽手段、竭尽所能取得的执行工作成效。向全社会讲清楚“执行难”和“执行不能”的界限,让人民群众充分了解执行工作面临的客观现实,凝聚全社会理解执行、尊重执行、协助执行的广泛共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