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港区法院:采取六项措施构筑司法廉洁“防火墙”

02.09.2014  17:04

      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开展过程中,海港区法院注重拓宽监督渠道,主动接受法院内外监督,广开言路,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监督,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积极构筑司法廉洁“防火墙”,让廉洁司法渗透到办案的每个环节。

      一是实行党务公开监督。通过设立党务公开栏、电子屏幕、党员服务窗口,将党组的决议、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涉及群众利益的重大决策公布。

      二是自觉接受当事人的监督。向每件案件当事人发放《廉政监督卡》,卡上载明了“五个严禁”的具体内容,时时接受当事人和人民群众的监督,杜绝干警违反“五个严禁”的行为发生。

      三是主动接受代表委员的监督。邀请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旁听庭审、视察法院工作,恳请他们对法院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四是人民陪审员监督。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参与审判案件、监督审判活动、联系人民群众的重要作用。

      五是及时办理人大、政协及其代表、委员的信访件并及时回复,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

      六是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在教育育廉、环境养廉、亲情助廉、典型导廉、岗位践廉、制度保廉等方面下功夫。坚持廉政提醒常态化,时刻提醒干警勿忘廉洁自律,自觉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全力打造风清气正的司法环境。

 

编辑:逯永霞

文章出处:河北法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