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通报表彰先进集体先进个人 我省十集体十二个人榜上有名

02.02.2018  16:51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下发规定,对一批全国法院先进集体、全国法院先进个人进行通报表彰,我省法院10个先进集体和12名先进个人榜上有名。

  我省法院受到最高人民法院表彰的先进集体有:张家口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秦皇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支队、迁安市人民法院城关人民法庭、香河县人民法院安头屯人民法庭、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衡水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邢台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少年审判庭。

  我省法院受到最高人民法院表彰的先进个人有: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研究室副主任尹淑兰、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法官管理处处长华国英、 赞皇县人民法院政治处主任刘连鹏、曲阳县人民法院办公室主任刘彬、 盐山县人民法院执行庭副庭长李立华、衡水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李永玮、邢台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教育培训处处长李波、 秦皇岛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法官助理张少杰 、源鹿县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大队司法警察 张继东 、滦县人民法院司法技术辅助室主任商晏铭、 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谢 飞 、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四庭审判员熊学军。

文章出处:《河北法制报》(2018年02月02日06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