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法院服务保障京津冀协同发展成效显著

30.09.2017  00:14

京津冀协同发展,是中央赋予河北的重大政治责任,是河北实现绿色崛起的重大发展机遇。雄安新区的设立,是千年大计、国家大事,为河北乃至国家发展提供了宝贵机遇,也为京津冀协同发展搭建了广阔舞台。近年来特别是今年以来,我省法院在京津法院的支持帮助下,紧紧围绕京津冀协同发展国家战略,坚持解放思想、抢抓机遇,主动作为、开拓进取,在服务和保障京津冀协同发展方面取得了显著成绩。

坚持把服务保障雄安新区规划建设作为推进协同发展的战略重点。我省法院始终把服务雄安新区规划建设作为重大政治责任,在最高法院的指导下,经省委批准,出台了《关于服务和保障雄安新区规划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其中明确了党委统一领导,国家、集体与个人利益相统一,法律适用与政策贯彻相统一,促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等指导原则,就相关案件立案审判执行、法律适用标准统一、建立沟通协调机制等作出一系列规定,充分满足新区规划建设司法需求,确保各项政策落地见效,得到省委书记赵克志,省长许勤,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董仚生的批示肯定。

坚持把依法保护京津冀生态环境作为推进协同发展的大事要事。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生态环境是基础,绿色发展是方向。我省法院大力弘扬“塞罕坝精神”,积极推进环境司法工作。在环境治理法治化系统化方面,在省委领导下,我省在公安、检察、法院都成立了环保专门机构,建立了联席会制度,在全国率先形成了侦、检、审以及环保行政配套衔接的工作机制;在环保审判专业化方面,我省法院已设立环境保护专门审判庭25个,专门合议庭62个,在全省法院专门机构建设、案件异地集中管辖以及公益诉讼案件的审理等方面作出了积极探索;在京津冀司法协作方面,按照三地法院签署《环境资源审判协作框架协议》,我省高院作为今年京津冀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协作组长单位,在北戴河成功举办三地环保审判培训班,在张家口隆重召开京津冀环境资源审判协作工作会议,大力推进区域环境司法裁判标准和尺度的统一。

坚持把构建协同创新共同体作为推进协同发展的根本之举。在跨区域立案管辖方面,今年4月,京津冀法院立案一体化座谈会在唐山召开,原则通过《京津冀法院跨域立案工作办法》,当事人可以通过京津冀三地任一法院的自主立案平台或网上立案系统提交立案申请,管辖法院审核通过后即可立案,方便当事人诉讼。唐山法院已率先实现异地立案,实现了跨域立案“最多跑一次”,网上立案“一次不要跑”。在跨区域执行联动协作方面,三地19家中基层法院连续两年在廊坊召开执行协作推进会;三地法院签署的《执行事项委托及异地执行协助操作细则》将跨区域执行推向规范化;三地法院依托信息化建设,在财产查控和远程指挥等方面实现了“同城办案”效应;在共享社会鉴定资源方面,今年9月8日,三地高院在沧州共同签订了《共享社会鉴定资源协议书》,打造三地法院备案的社会鉴定资源共享工作机制,社会鉴定资源备案标准统一,信息共享,在这一跨省市平台上公开公平接受人民法院委托,为京津冀审判、执行工作提供更充足、更专业的技术保障。在深入推进区域内司法改革方面,坚持尊重司法规律和立足实际相结合,在知识产权集中管辖、交通事故案件专门管辖领域作出有益探索。

坚持把补齐发展短板作为推进协同发展的主要发力点。为了缩小与京津法院差距,我省高院今年作为京津冀三地法官交流挂职牵头单位,在最高法院的大力协调下,组织三地法院互派法官挂职交流。我省法院接收北京和天津各5名法官,同时向京、津各派出5名法官,京津法院之间互派2名法官交流,全部参加挂职交流的24名法官都已到岗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