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子区法院:提升司法为民理念不断增强为民服务意识
07.11.2014 19:26
本文来源: 法院
一是筑牢“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在思想上充分认识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树立司法就是服务的观念,牢记“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密切联系群众”的核心观念,真心倾听民意,充分尊重民意,理性吸纳民意,切实将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作为审判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二是提升司法为民服务正确履行审判职能。依法用好诉讼费用减免缓措施,完善司法救助体制的衔接配合,帮助困难群众方便获得司法救济,坚持密切与群众联系的好做法好经验,把巡回审判、“绿色通道”、涉民生案件执行真正纳入审判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不居于形式、不走过场,深入基层,贴近群众,增进感情,了解和掌握人民群众诉讼需求,使法院工作能符合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意愿,提高司法裁判的认同度和权威性。
三是强化内外监督机制促进审判工作良性发展。正确处理好法律真实与客观真实的关系,正确处理专业法官办案与人民群众参与司法的关系,正确处理法院独立审判与接受法律监督、社会监督、群众监督的关系。落实网上庭审直播、执行信息公开、裁判文书上网等工作,增强法院工作的透明度和开放度,使广大人民群众了解法院工作、关注法院工作、推动法院工作,着力构建司法审判与社会和群众良性互动格局。
编辑:逯永霞
文章出处:河北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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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1.2014 19: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