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晋法院:多项措施助推司法公开工作向纵深开展

31.07.2014  23:35
        推进司法公开是提升司法公信力、践行司法为民宗旨的必然要求,今年以来,我院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法院关于司法公开的工作要求,不断创新举措,全面加强司法公开,在公开中促公正,在公正中树公信,采取多项措施助推司法公开工作向纵深开展。

        一、以三大公开平台为依托,促进司法公开

        今年以来,该院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充分借助三大公开平台,从立案公开、文书公开、审务公开、庭审公开等各个方面推进司法公开工作。

        (一)积极开展裁判文书上网。要求所有生效案件裁判文书应当公开的由直接领导、主管领导、审管办层层把关后,一律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和河北法院网司法公开平台予以公布。今年以来,该院已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公布裁判文书761份,上网公开率达100%。进一步实行诉讼档案公开查询制度,方便当事人及诉讼代理人按照有关规定查阅相关卷宗。

        (二)积极落实审判流程、执行信息公开。要求审判流程及审判信息在司法公开平台予以公布,在立案的同时,当事人会收到司法公开告知书和案件查询密码,凭密码可登录河北法院网,在司法公开平台查阅案件情况,获取案件的案号、立案日期、案由、开庭时间和地点、案件审理进度等信息,截至目前,该院已公开案件3733件,在全市基层法院公开数量位居第一。

        (三)进一步完善审务公开。在立案大厅张贴公告墙报,公开各类案件的立案标准、举证要求、办理流程、诉讼文书样式、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和义务、诉讼风险提示等相关信息,并在立案的同时向当事人发放“案件流程指南”、“立案指南”等便民材料,方便人民群众诉讼;针对某些立案率比较高的案件(如离婚案件)制作立案小便条,详细写明立案所需材料,供当事人参阅;推出立案信息手机短信服务平台,让当事人及时了解案件信息。

        二、以信息化建设为动力,创新司法公开信息化建设是创新司法公开的有力支撑,要把司法公开作为一项长期性、系统性工作开展,就要不断探索创新新媒体时代下的司法公开举措。

        (一)逐步完善现代化公开方式。改版完善官方网站,探索增加预约立案、电子送达、在线交流等功能,设置中国裁判文书网、司法公开平台和官方微博的网址链接,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便捷、优质的服务,该院的官网和内网建设因内容丰富、更新及时多次受到中院表扬,多个基层法院来我院参观学习。开通了官方微博、立案信息短信平台服务,在立案大厅悬挂立案监督卡及微信监督二维码,充分运用网络、微博、微信等现代化信息技术和方式,拓展司法公开渠道,扩大司法公开影响力,逐步形成以三大公开平台为核心,官方网站为基础,微博、微信、短信为辅助的司法公开现代化信息平台,为人民群众享受知情权、监督权提供支持。

        (二)进一步加快基础设施建设。今年以来,我院投资60万元,新建数字化法庭2个,使数字化法庭数量达到4个,购置庭审录像设备6套,执法记录仪18台,购买了双面打印机、卷皮打印机、编码机等设备,力争做到每庭必录,并将开庭影像光盘装入档案,自3月18日开始,庭审录制率达到100%。因庭审规范,在中院的庭审检查中给予我院通报表扬。

        (三)制度建设从细节入手。研究制定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的具体措施,今年以来,我院已制定了《关于司法公开的实施意见》、《裁判文书互联网公布管理规定》、《电子卷宗同步生成管理规定》、《案件质询制度》等多项管理规定,使审判、执行信息公开的标准、流程、内容、方法以及裁判文书公布的范围、公布的裁判文书格式、不予公布的裁判文书审批等具体事项做到了有据可依。

        三、以司法为民为宗旨,丰富司法公开司法公开与司法为民息息相关,只有让司法真正走进群众,让群众知晓司法、参与司法、监督司法,才能真正让司法公开看得见,司法公正感受得到,司法公信被认同。

        (一)加强司法民主。一是尽快落实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今年新任35名人民陪审员,确保每个人民法庭安排一名陪审员,进一步拓展了陪审员范围,提高了基层群众比例;积极组织陪审员参加中院安排的岗前培训和法律业务知识考试,提升人民陪审员的依法履职能力。二是健全完善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工作,定期开展“法院开放日”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走访、视察法院工作,旁听案件审理,并聘请为执法监督员,及时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二)主动延伸司法服务职能。加强法制宣传,进入农村、学校、企业等开展法律知识讲座,提高民众法律意识。3月18日,该院党组成员纪检组组长申胜君带领两名法官到宁晋县职教中心走访调研,并为该校全体师生做预防青少年犯罪法制教育专题讲座,增强了师生的法制观念。3月28日,院党组成员工会主席郭永来到县计生局,就社会抚养费征收工作中涉及到的法律问题,为全县基层乡镇有关负责同志做了辅导,进一步提升了各同志依法行政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通过不断探索、完善司法公开的各项举措,该院案件审判质效得到迅速提高,司法公信力得到社会的认同,人民群众满意度上升,法官整体素质得到了增强和提升,树立了法院公正司法的良好形象,推动了法院工作全面发展。

编辑:逯永霞

文章出处:河北法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