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南法院:“四条通道”畅通阳光照进司法

10.11.2014  17:04

      随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不断深入,路南区人民法院着力打通“四条通道”,畅通阳光照进司法的每一个过程,让群众在立案、庭审、裁判等诉讼环节不仅能参与、知晓司法,还能实现对司法的监督,推进司法公开,实现阳光司法。

一是立案通道,便捷高效。 在诉讼服务中心设立了咨询、申诉、信访、立案等不同功能的窗口,工作人员一律着制服挂牌上岗,认真倾听群众诉求,耐心解答群众疑惑。凡起诉符合立案规定的,当天即向当事人发送受案通知书;起诉资料不齐全的,一次性告知当事人补齐;不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的,积极指导当事人通过非诉讼途径理性维权。

二是庭审通道,阳光透明。 庭审中,要求法官在审理案件时,运用文明、亲和的语言驾驭庭审,不随意打断当事人发言,充分保障当事人的诉讼参与权。在举证、质证、认证等关键环节,法官引导当事人对对方提供的证据充分发表质证意见后,要将证据采信与否及其理由当庭明示,确保庭审过程阳光透明。

三是文书通道,释法明理。 规范法律文书的制作过程,法官在制作判决书时,准确归纳双方的诉辩主张、讼争焦点,全面辨法析理,正确引用法律条文,逐一列明判决结果。当当事人的存在疑问和困惑时,通过严谨的法律语言作出解答,释法明理,消除当事人的疑虑,促使定纷止争目标的实现。

  四是网络通道,及时权威。 通过路南区法院的官方网站,公开法院工作动态、审判流程、案件审判信息、开庭公告、裁判文书等相关内容,将审判、执行工作过程中的有关信息及时、准确、全面向社会公开,积极主动向社会公开法院重大案件的审理和重要作情况,让社会公众全面了解法官审判工作,主动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编辑:张亚宁

文章出处:河北法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