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南法院:“四措并举”积极化解行政纠纷

26.12.2014  20:07

      一、 以行政审判促行政争议的化解 随着世园会建设的向前推进,涉及征收拆迁的行政案件激增,路南法院通过非诉合法性审查、立案、执行和解等方式,化解了大部分非诉执行案件,2014年我院审理非诉执行案件112件,实际进入强制执行的案件仅35件,占申请执行非诉案件的30%左右,促进了征收搬迁工作的顺利进行。通过行政审判有效地化解了矛盾纠纷,避免了矛盾的激化,减少了涉诉信访不稳定因素,实现了“案结事了”的工作目标。

二、以庭外协调维护社会稳定大局。 针对行政诉讼案件的特殊性,结合实际情况,采取“三结合”的审案方式,即合法性与合理性审查相结合;自愿协调与法院释明利弊相结合;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与实际履行相结合。灵活运用“能调则调,当判则判”审判方式,力争妥善处理争议较大的案件,做到案结事了,以诉讼促和解。对具体行政行为有瑕疵的案件,向行政机关提出司法建议,2014年以来共向行政机关提出司法建议10余件,合理化建议5件。对诉求无事实、无法律依据的案件,认真做好行政相对人解释和疏导工作,使之息诉化解;对矛盾尖锐的群体性案件,积极提前介入,深入调查走访,协调斡旋,钝化矛盾,平息事态。

三、畅通诉讼渠道依法纠正行政行为。 在案件受理上,应受理的及时立案,不予受理的,在规定时间作出书面裁定,说明理由。一时难以决定的,先受理再审查,准确把握受案范围,充分保护行政相对人的诉讼权利,增强其权利意识和法治观念。同时,对其加强诉前引导,使之通过合法渠道表达诉求,将行政争议纳入法制轨道化解,防止个体矛盾变成群体冲突,一般性事件转化为极端性事件。另外,依法对行政机关的不当程序给予纠正,充分保护当事人的合理诉求,促进了行政机关依法行政。

四、延伸审判职能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是对行政案件的基本情况、行政机关败诉的主要原因进行梳理分析,提出进一步提升依法行政水平的建议,形成行政案件司法审查情况报告,力促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二是加强行政审判司法建议工作。针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和执法过程中存在的普遍性问题和漏洞,向行政机关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推动行政管理制度的完善。三是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的落实。通过向行政机关送达出庭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等形式督促行政机关负责人做好出庭应诉工作,逐步改善“告官不见官”的局面。

编辑:张亚宁

文章出处:河北法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