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法院召开全省法院案例工作会议

08.08.2016  15:11

8月4日,省法院召开全省法院案例工作会议,  回顾总结近年来我省法院案例工作取得的成绩,总结交流案例工作经验,安排和部署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案例工作任务。省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王越飞主持会议并作重要讲话,省法院各业务部门负责同志及研究室全体工作人员,各中院,辛集、定州法院,石家庄铁路运输法院分管案例指导工作的院领导、部门领导及案例编辑,部分备选案例作者出席会议。

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副主任郭锋,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案例指导处副处长石磊专门到会进行指导。会上,邯郸、唐山、邢台、沧州四家中院分别进行了案例指导工作经验交流介绍,参会人员围绕十个案例进行了热烈讨论。会议还邀请了最高人民法院案例指导工作专家委员会委员、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张骐就案例指导制度中的案例生成与使用进行了授课。

王越飞副院长在会上作重要讲话。王越飞副院长指出,全省法院案例工作正在稳步推进,不断提升。近三年全省各级法院对案例工作更加重视,常规案例报送数量稳中有升,案例报送质量也有较大提升。要进一步深化对案例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充分认识案例工作在统一裁判标准、提高司法能力、依法规范自由裁量权行使等方面的重大作用。

王越飞副院长要求,一要加强组织领导。鼓励和提倡法院领导带头办案,带头研究案例,具体参与实际案例的编写。二要加强组织机构建设。各级法院可以依托各级法院的研究室作为案例编选的常设机构,选派业务能力强的人员负责案例工作,并在各审判业务部门指定专门的合议庭或审判人员负责案例的发现、推荐、联络等工作。三要健全工作机制。要求从今年开始,每个中院每年都要编写当年《河北法院参考性案例》本地卷,并报送至少10篇有价值的案例。四要注重实际应用。如果有当事人在诉讼中明确要求人民法院参照某一指导性案例进行裁判的,法官在裁判文书的说理部分应当予以回应,说明是否参照该案例及理由。五要加强信息化建设。六要加强学习培训。七要加强激励机制建设。各级法院要明确将入选指导性、参考性案例纳入法官工作业绩,将之作为法官入额与晋职晋级的重要参考指标。八要把握案例一般要求,提升法官逻辑思维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