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滦区法院:发挥院庭长表率作用提高审判工作质效

04.09.2014  18:34

      今年以来,双滦区法院把“院、庭长办案”制度作为推动司法公开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并进一步拓展延伸为强化审判管理,提高司法能力,改进审判作风的一个重要手段。该项制度施行以来,院、庭长认真落实,带头办案,带头调研,着力解决审判实践中的疑难复杂问题,对该院进一步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起到了积极作用。

      一是明确目标任务,回归“法官”角色。法院的院长、庭长具有深厚的法律功底、良好的知识结构、丰富的审判经验之外,还具有较强的政治意识、大局观念、责任意识和较好的协调处理问题的能力。为了使他们的这些特长优势得到有效发挥,促进司法公正与效率,双滦区法院于今年年初制订了《双滦区法院院、庭长办案规定》,对院、庭长办案进行了规范。明确规定院、庭长可通过担任合议庭审判长或承办人的形式办理案件,院长、副院长年度参与办案数量不少于15件,庭长、副庭长的年度参与办案数量不少于80件。今年8月该院开展“院、庭长办案月”活动,即8月份新收案件全部分给院党组成员,进一步缓解一线法官办案压力。上述制度的施行,使院长、庭长把主要精力放在了审理、执行案件上,主动办理疑难、复杂、社会影响重大的案件,确保了院长、庭长带头办案成为一项制度长期落到实处。

      二是选择典型案件,提升审判质量。该院要求院、庭长办案应选择具有代表性、新颖性、疑难性的典型案件进行审理,力争通过精心审判,把这类案件办成各审判领域中具有一定典型意义,能对同类案件审判起到示范和导向作用的案件。同时,要求院、庭长加强庭前指导,明确案件审理思路,与合议庭成员一起共同把好案件质量关;多开公开庭、示范庭,指导法官全面规范庭审行为,提升庭审驾驭能力和破解审判难题的能力,带动全院审判水平进一步提高。今年1-8月份,该院院、庭长担任审判长参与办案216件,自己承办共321件,占全院案件总数的37%,人均办案31件。院党组成员先后担任审判长审理的郝某某伪证案,人大代表李某某等9人寻衅滋事、故意伤害案等案件,准确适用法律,在社会上产生了较好反响。民一庭庭长王炳生、滦河法庭庭长张东虎等同志不仅积极办案,还结合多年来审判体会,分别撰写《审判长负责制改革的理论与实践》、《浅谈视听资料和村委会证明的效力认定》等文,供法官学习借鉴参考。

      三是紧贴工作实际,加强审判管理。推行院庭长办案制度,可以使院庭长全面了解审判情况,掌握大量第一手动态材料,从而为科学管理提供有力依据。今年来,双滦区法院结合院庭长在办案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本着求真务实、解决问题的态度,不断加强审判管理,推进制度化建设。该院根据审判实践需要,在认真调研的基础上,先后制订或修订了《关于推进民事简易程序改革的试行方案》、《关于速裁合议庭有关事项的暂行规定》、《关于涉鉴定、评估民事案件诉前登记办法》等规章制度,进一步规范审判工作的各个环节,确立了适应新时期新要求的审判管理机制。为切实化解涉诉信访矛盾,拓展院庭长办案制度的内涵外延,还在原有信访接待制度的基础上,推出《院、庭长信访轮值工作规定(试行)》,要求院、庭庭长认真对待每一次信访接待工作,做到事事有交代、件件有着落;耐心听取群众意见,努力解决人民群众的实际问题;及时联系协调案件相关业务部门和承办法官共同解决矛盾;及时了解和发现审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或建议等。自今年试行该项制度以来,该院全部院、庭长参加了信访轮值,共接待信访人员45批84人次,其中预约接待29批44人次,即时接待16批40人次,有效化解了一批信访矛盾,促进了社会的和谐稳定。

      四是落实考核机制,促进队伍建设。为了避免院、庭长办案制度流于形式,双滦区法院进一步细化考核工作。由职能部门在年底时对院、庭长参与办案的情况进行全面汇总考核,并向院长办公会议作出汇报。同时将考核情况纳入干部实绩考核内容,作为日后晋升职级职务的参考依据;将院、庭长办案的情况在院局域网上公布,对完成任务较好的同志予以表扬,对未完成办案任务的同志予以督促提醒,要求在今后的工作中切实加以改进。施行院、庭长办案制度,对法官更好地完成审判任务产生了激励作用,同时也促进了审判经验的传承与推广,提高了法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一个精于审判、善于调研的专家型、学者型的法官群体正在我院形成。今年以来,该院法官围绕审判实践,积极开展调研,共在各级刊物上发表调研文章23篇,其中发表于全国性刊物的1篇,省级刊物2篇。一些法官在审判工作中表现出来的良好素养得到了社会公众的称赞,不少法官的审判艺术及研究成果已在业内形成一定影响。

编辑:逯永霞

文章出处:河北法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