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院即日起启动飓风行动对准“执行难”

28.09.2016  03:38

9月27日,河北省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飓风行动”拉开帷幕,当日上午,全省法院电视电话会议宣布,从即日起至12月31日,全省法院开展“基本解决执行难飓风行动”。此次行动突出严厉打击拒执犯罪和反消极执行等重点,有效打压“老赖”的生存空间,促使其自动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飓风行动将持续至12月31日,为期100天。

据悉,此次飓风行动中,全省法院将掀起七大行动,重点做好“集中执结一批、失信惩戒一批、严厉打击一批、重整破产一批、规范“中止”一批、挂牌督办一批、执行救助一批、约谈通报一批、正面宣传一批、培训表彰一批”十个一批,规范执行行为,有效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消极执行、消极协助执行、规避执行、妨害执行等突出问题。

清仓行动”将对2013年以来有执行内容生效法律文书自动履行和强制执行情况进行全面摸底排查,将应录入执行案件管理系统的案件全部录入,尤其对全国执行案件信息管理系统中2007年1月1日以来录入的案件重新核实,对所有未录入全国法院执行案件信息管理系统中的案件,包括未正式立案但进入执行程序的案件进行补录,实行全流程监管和公开。

织网行动”将加快与全国查控系统全面对接,实现财产网络查询与冻结一体化;与诚信体系建设联动单位有效协作,实现对纳入失信“黑名单”被执行人信息的全查控,对其融资、投资、置产、出入境、高消费、晋级、接受政治荣誉等进行严格审查和限制,增大义务人失信成本,督促义务人及时履行义务。确保今年12月15日前与最高法院实现全面有效对接,打造全覆盖的网上办案平台,将执行程序的管理细化到环节和节点,实现全程留痕、全程公开。

铁拳行动”将在执行过程中及时收集、固定被执行人或相关人员抗拒执行的音视频证据,充分利用罚款、拘留强制措施,以及公诉、自诉两种渠道追究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责任等手段进行依法制裁,形成打击抗拒执行违法犯罪的高压态势。

暖心行动”重点对涉民生案件、涉金融债权案件、涉党政机关案件、涉执信访案件、无财产中止执行案件进行集中执行和清理,建立常态化案件执行新机制。

问责行动”是通过强化对下级法院的执行监督职责,治理消极执行、乱执行行为。探索总结执行工作规律,完善立审执协同配合工作机制,规范执行款物管理工作。出台执行案件办理流程的各项监督管理规定,推进繁简分流,加强对财产刑执行工作的监督,建立执行与破产有效衔接机制,定期对下级法院执行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加强评比通报工作。

正风行动”坚持对违纪违法行为“零容忍”,确保公正廉洁司法。狠抓教育培训和实务训练,创新培训方式,努力提升执行人员的司法能力。按照司法体制改革的统一部署,构建法官为主导的团队化执行机制和模式,积极稳妥实施执行人员转警工作,确保执行队伍的稳定和长远发展。

风暴行动”将掀起强大舆论宣传攻势,充分采用新媒体宣传方式,促使当事人转变观念,正确理解和认识执行难,为“基本解决执行难”创造良好社会舆论环境。

今年,我省法院开展“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以来,在全省范围内开展集中执行专项行动共101次,共执结案件117952件,执行到位金额21.17亿。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12219人次,初步形成多部门、多行业、多领域、多手段联合信用惩戒工作新常态。同时,全省法院还采取司法拘留措施4241人次,通过公诉、自诉两种渠道,共审理拒执犯罪近300件,形成了打击抗拒执行违法犯罪的高压态势。

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出通告,敦促规避和抗拒执行人员依法主动履行义务。通告指出,从即日起,凡负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被执行人,应主动向管辖法院如实申报财产,依法履行义务。凡逾期未履行义务者,经查具有拒绝申报财产、虚假申报财产、隐匿、转移、毁损、变卖查封财产等妨害执行情节的,将视情节对其采取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公安机关网上协查、限制高消费、限制出入境等制裁措施。

通知指出,对拒不执行,或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执行、聚众哄闹、冲击执行现场,或致债权人遭受重大损失的,视情节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鼓励广大群众积极举报规避和抗拒执行人员违法犯罪线索、财产线索等相关信息。接受举报的机关对举报人的个人信息予以严格保密。申请执行人积极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线索,并充分行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赋予的提起刑事自诉的权利,最大限度的保护自身利益。

据介绍,省高级人民法院、各市中级人民法院、各县区市基层法院将在相关媒体定期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发布“基本解决执行难”专项行动相关信息,欢迎广大人民群众、社会各界予以关注和监督。诉讼服务热线:123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