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市法院党组认真学习市人大执法检查规定和专题询问办法

02.06.2016  04:39

5月30日,秦市法院召开党组扩大会认真学习了市人大执法检查规定和专题询问办法。该院各位院领导和各部门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胡华军院长强调,人民法院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是宪法和法律确立的一项重要制度。人民法院主动接受人大监督是依法治国的需求,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要求,也是法院改善外部司法环境、推动审判工作科学发展的基础条件。市人大执法检查规定和专题询问办法是市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以来出台实施的两个重要文件,全市法院要认真贯彻落实。

胡华军院长就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提出四点要求:一要提高思想认识,牢固树立主动接受人大监督意识。主动接受人大监督,有利于人民法院不断完善宏观工作部署、健全工作制度,加强自身建设,确保司法公正;有利于人民法院广泛听取社情民意,确保最大限度地满足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人民法院必须牢固树立主动接受人大监督意识,不断强化政治观念、大局观念和群众观念,正确处理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与主动接受人大监督的关系,切实增强自觉性、主动性,坚决维护人大权威。二要围绕审判执行主线,强化主动接受人大监督措施。坚持主动报告工作,做到全面工作定期汇报,重要工作及时汇报,重要会议、重点工作、重大事项,事先报告党委、人大,确保法院工作始终置于党的领导和人大监督之下。与市人大相关的活动要认真对待,不要消极回避,积极履行职责。主动配合人大开展调研、视察活动,认真听取人大常委会对审判执行工作的意见建议,扎实做好人大常委会交办的各项工作。严格按照法官法的规定提请任命法官,实事求是地报告法院队伍建设情况,积极稳妥推进员额制等司法改革措施,定期向人大汇报改革进展,广泛征求人大代表意见,确保改革取得实效。三要确保公正司法,增强接受人大监督效果。坚持公正司法,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不断完善审判权运行机制,坚持独立行使审判权和人大监督的一致和统一。接受人大监督不是目的,针对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加强法院基础性工作补齐短板,确保“三个不出问题”即:队伍不出问题、案件不出问题、安全不出问题。坚持司法为民,妥善审理好民生案件,不断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深入推进审判流程、执行信息、裁判文书上网“三大平台”建设,以信息化手段促进公开;定期举办“法院开放日”、巡回审判等活动,让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走进法院,零距离了解、参与、监督司法。四要加强联系沟通,推动法院工作科学发展。通过邀请视察、开展座谈、组织调研、通报工作、征求意见等途径,让人大代表及时掌握法院工作开展情况。对人大代表提出的建议,强化台账式管理,规范办理程序和时限,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反馈。充分借助信息技术支撑,运用电子信箱、微博、微信等方式,拓宽接受监督渠道,确保监督工作取得实效。